《奏定高等学堂章程》是《
奏定学堂章程》的一部分,于1904年颁布。包括立学总义、学科程度、考录入学、屋场图书器具、教员管理员 5 章,共 29 节。高等学堂“以教大学预备科为宗旨”, “以各学皆有专长为成效”。各省城设置一所。学习年限 3 年。招收中学堂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者。初办可招收品行端谨、中国经史文学确有根柢者,先补习各普通科 1 年。分 3 类:第一类为入经学科、政法科、商科的预备;第二类为入格致、工科、农科的预备;第三类为入医科的预备。
课程分主课与通习课两类。第一类的课为外国语(英文、德文或法文)、历史、地理、法学、理财;通习课为人伦道德、经学大义、中国文学、兵学、体操、心理及辨学;欲入政法科者设拉丁文,为随意科。第二类的课为外国语、算学、物理、化学、地质与矿物、图画;通习课为人伦道德、经学大义、中国文学、兵学、体操;欲入工科的土木学门、机器学门、电气学门、采矿及冶金学门、造船学门、建筑学门,格致科的算学门、物理学门、星学门,农科的农学门、农艺学门、化学门、林学门,均加习测量;欲入格致科的动物学门、植物学门、地质学门,农科的兽医学门,设拉丁语为随意科。第三类的主课为外国语、算学、物理、化学、动物及植物、拉丁文;通习课为人伦道德、经学大义、中国文学、兵学、体操。宣统元年三月二十日(1909年 5月 9日)学部划一规定高等学堂外国语,第一类以英文为主科,德文或法文为兼习科,俄文为随意科;第二类以英文为主科,德文为兼习科;第三类以德文为主科, 英文为兼习科,日文及拉丁文为随意科。1912年“
壬子癸丑学制”颁布后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