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斯卡最佳外语片奖为奥斯卡奖中颁发给年度最佳非英语电影的奖项,提名电影应在每年10月至第二年9月间于所在地区公映。该奖仅颁给电影的导演,但被认为是对出品电影的国家的奖励。外语片奖项的设立起始于1947年,前几年以
奥斯卡荣誉奖的形式颁发给一些优异的外国电影,藉以提高世界各地观众对
奥斯卡的注意。荣誉奖颁发至1955年,期间意大利、法国、日本各得三次奖座。然而于1956年起,最佳外语片成为竞赛单元,正式制定评审办法。
2019年4月24日,奥斯卡主办方学院表示对奥斯卡规则作出修改,把“外语片(Foreign Language Film)”类目改名为“国际电影长片(International Feature Film)”,最佳外语片奖随之将更名为最佳国际电影奖。
最佳外语片的奖项的决选与其他的
奥斯卡奖项不同。一般而言,奥斯卡的奖项是由职业委员会(如演员委员会、导演委员会)投票选出入围名单,最终再由全体会员投票选出得奖者。但外语片则是另成立评选委员会,由较少的评审委员选出入围名单,再由参予过外语片放映活动的会员们来选出得奖影片。因此外语片的奖项与普选的其他奖项较为不同,是由少数的评审委员所选出来的。
多年来,美国影艺学院(AMPAS)都会邀请每个国家/地区推派一部剧情片来参加最佳外语片的竞赛。“一个国家/地区推荐一部影片”的规定招致了不少的非议,因为一些多产的国家(如法国、意大利、西班牙)所制作的电影,也许足以获得数个提名,但却受限于最多仅能获得一个提名。而另外一个令人垢病的地方,是由于本身的制度关系,使得每个国家所推派的影片可能会受到政治或其他方面的影响,像是因政治因素而未能获得国家的推荐,或是运用报名的机会来支持某位导演或是某个片厂。
然后支持这个制度的拥护者则认为,这种制度能保护较小的国家能得以和电影多产的国家相庭抗争。这样的制度对一些电影产量不多的国家来说(像被提名的
格鲁吉亚、
尼泊尔和
南非等国),就容易映演给更多的学院会员来看见。
而每年差不多有一百个国家/地区会递交影片到影艺学院,近十五年来每年都有影片报名的国家/地区则有以下十六个:阿根廷、
比利时、加拿大、
克罗地亚、法国、德国、
匈牙利、
冰岛、以色列、意大利、日本、墨西哥、
挪威、西班牙、
瑞典和中国。
一些国家/地区过去曾有报名五次以上的记录,但却未曾获得提名,分别是:
保加利亚、
埃及、
印度尼西亚、
菲律宾、
葡萄牙、
斯洛文尼亚、
泰国、
土耳其和
委内瑞拉。而
克罗地亚、
塞尔维亚和
斯洛伐克虽未获得正式提名,但在这些国家独立前曾以
南斯拉夫或
捷克斯洛伐克之名义入围。报名最多次却未曾获得提名的国家是葡萄牙。
本页所示,当年第一部电影为得奖影片,之后为提名影片。第一项为中文片名,第二项为原始片名或英文译名,第三项为报名国家,最后一项则为电影之导演。显示的年份为报名年份,如1967年即意为1968年颁发奥斯卡给1966至1967年上映的外语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