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莱斯,英文是OUTLETS,其英文原意是“出口、出路、排出口”的意思,在
零售商业中专指由销售名牌过季、下架、
断码商品的商店组成的购物中心,因此也称为“品牌直销
购物中心”。
利用工厂的仓库
销售订单尾货开始在他们的仓库建立起Outlet Store,基本上是一家工厂一个Outlet Store,所集商品既是优质品牌又价格低廉,所以吸引了大批顾客。
1988年-1996年:Factory Outlet开始繁荣起来并有大的发展,去工厂直销店购买商品的顾客越来越多,因此,很多工厂就把直销店集中在一起开设,这时的购物中心一般都是真正的“工厂直销”, 虽然以名牌和低价吸引顾客,但没有形成
规模销售。而且离城市较远,一般在60-80英里(100-150公里)左右,开车要一个多小时。
1997年-2001年:进入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奥特莱斯业态在美国呈现快速发展的势头,截止1996年,美国境内已经建立了300多家奥特莱斯购物中心,并且有了奥特莱斯开发商的加入,这种营销
形态发生了
实质性的变化。首先是
供货商从过去单一的商品工厂发展为商品工厂、品牌
所有者、品牌代理商、品牌批发商乃至大型
百货商店共同参与的专门供货渠道。其次是功能更加齐全,休闲购物一体化。最后是开始讲究
购物环境并向城市靠近。因此这种直销中心渐渐发展成为大型或超大型购物中心。特别是近两年,销售额屡
创新高。据美国的统计
数字显示,全美有275个大型奥特莱斯中心,
销售增长率逐年大幅递增。在美国、欧洲、日本甚至
东南亚国家,
均已出现这种业态并蓬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