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丹麦的
玛格丽特一世(1387—1412年在位)、英格兰的
伊丽莎白一世(1558—1603年在位)、西班牙的
伊莎贝尔一世(1474—1504年在位)、俄国的
叶卡捷琳娜二世(1762—1796年在位)、奥地利的
玛丽娅·特蕾莎(1740—1780在位)分别被本国的史学界认为是本国历史上最杰出的帝王之一。
其他女王基本上处于中上或中下的位置,而甚少有荒淫无道祸国殃民之辈,一个被推翻的女王是西班牙的
伊莎贝尔二世(1831—1868年在位),但使国家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的是她的祖父和父亲,她本人要负的责任其实也不多矣。
身为王后,在国王丈夫死后,继承人尚年幼或没有合适的继承人,便自己走上权利舞台的中心,进而即位称尊的情况,在世界各国历史上司空见惯,在欧洲则以俄国的两个
叶卡捷琳娜为典型代表。
但更加有
欧洲特色的是从公主到女王的情况,欧洲历史上的女王大多属于这一类。在即位之后,基本上男性国王能承担的事务,她们也能承担,但亲自带兵打仗除外。不过,17世纪之后,国王亲自带兵打仗的情况已越来越少见,因此也不见得是严重的问题。
女王结婚之后与丈夫之间权力如何分配也是一个问题。有不少女王,结婚后就将主要王权交给丈夫,甚至把王位也让出,如瑞典女王埃里奥诺拉,也有的女王结婚后能将丈夫和整个江山都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里,如奥地利女皇玛丽亚·特蕾西亚,更有甚者,有的女王选择了终身不婚,以保证自己的权力不旁落,如英格兰女王
伊丽莎白一世和俄国女皇
伊丽莎白一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