谓违背缘起之理,而迷妄的执著实我、实法或假名言相。亦即显现我执、法执之相。
大乘起信论(大三二·五七七上):“
计名字相,依于妄执,分别假名言相故。”又(大三二,五五七中):“计我、我所种种妄执。”
依唯识宗所说,我执、法执有分别起与俱生起二种:(一)分别起之我执与法执,系受邪教及邪师等说之影响,由后天而起,乃吾人经验上的意识现象之领域,故此类妄执易断。(二)俱生起之我执与法执,乃吾人生起分别意识以前本来具有者,即无始以来,为执著我、法之虚妄所薰习而与生俱来者,此乃真正之妄执。
俱生起之我执与法执其“相续”分为间断、无间断二种。前者属现象的意识作用之第六意识,后者属于较第六意识更微细之第七
末那识,故末那识为妄执之根源,亦即其当体。
末那识最显著之作用,系以
阿赖耶识之见分为对象,于见分生起我相及自心相,以此执著实我、实法。其本质为我痴、我见、我爱、我慢等。又于
末那识所起之我执与法执极微细而难断,若多修习殊胜之生空观、法空观则能断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