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苏区人民检察院
姑苏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
2012年12月18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姑苏区相应撤销了沧浪区、平江区、金阊区检察院,成立了姑苏区人民检察院。
简述
该院下设17个职能部门,包括反贪局反渎局公诉局、民行局、预防局等。姑苏区人民检察院已于成立之日正式对外挂牌办公
范围
姑苏区人民检察院辖区范围苏州古城区,除了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检察职能外,还面临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这一新课题。为此,该院特别在民行局下设立名城保护处,将通过社会公益调查,督促、支持相关单位民事诉讼等形式对古城保护作出积极的探索
传承
姑苏区检察院成立以后,原先遏制三个古城区院发展的客观限制将被逐步打破,精致平江、科技沧浪、人文金阊三张品牌将得到传承和发扬,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突破、升华,形成新的姑苏检察工作品牌。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23 15:34
目录
概述
简述
范围
传承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