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4年10月,县委决定派姚毅夫到苏中学习。毕业以后,由于姚毅夫有党的地下工作经验,被调到兴化沙沟公安局工作。解放后,姚毅夫历任扬州公安局侦查科科长、江苏省公安厅二处副处长、铜山县公安局局长、徐州地区公安处副处长,1983年离休。
2016年盐城因龙卷风受灾,老人家非常关注,要为灾区捐款。在他的带头下,
徐州市公安局老干部成立的“红色基金”已经资助了10多名贫困、优秀学子,并帮助两名四川大凉山地区的孤儿圆了大学梦。每逢“七一”,姚毅夫还会交纳特殊党费。建党95周年,他交纳了3000元特殊党费作为党的生日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