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秀霞,女,汉族,1971年9月生,籍贯山东招远,出生地山东招远,省委党校研究生,农业推广硕士,中共党员,1993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山东省烟台市栖霞市委书记。
人物履历
2002年12月,任山东省烟台市
栖霞市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
2005年06月,任山东省烟台市
牟平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07年10月,任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
2010年12月,任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委常委、副区长;
2011年12月,任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区长;
2012年01月,任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委副书记、区长;
2016年12月,任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政府正县级干部;
2017年08月,任山东省
烟台市民政局工委书记、局长、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2018年12月,任山东省烟台市民政局局长、党组书记、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2019年07月,任山东省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9年12月,任山东省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党组书记、一级调研员;
2020年01月,任山东省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党组书记、二级巡视员;
2020年6月至2021年01月,任山东省烟台市栖霞市委书记。
人物事件
刑事拘留
2021年1月15日被山东省委免职。2月1日因涉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被公安机关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月5日转刑事拘留。
立案侦查
2021年2月23日,姚秀霞对未按规定及时上报山东五彩龙投资有限公司栖霞市笏山金矿“1·10”重大爆炸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被公安机关采取措施,并立案侦查。
参考资料
任职新闻.大众日报微信公众号.2020-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