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兴波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原第一副督察长
姜兴波,男,汉族,1966年11月生,1994年6月入党,1990年9月参加工作,黑龙江大学法学专业毕业。
人物履历
1986.09—1990.07 黑龙江大学法律系学生
1990.07—1992.09 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书记员
1992.09—1994.09 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政工干事
1994.09—1998.02 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政工干事、助审员
1998.02—2000.01 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庭助审员
2000.01—2000.05 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庭助审员(副科级)
2000.05—2003.11 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庭审判员
2003.11—2007.08 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二庭庭长(正科级)
2007.08—2009.01 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二庭庭长(副县级)
2009.01—2012.09 克东县人民法院院长
2012.09— 龙沙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曾任齐齐哈尔市纪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组组长,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第一副督察长。
职务任免
2024年6月6日,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决定:免去姜兴波的市公安局第一副督察长职务,免职时间2024年5月11日。
最新修订时间:2024-06-07 21:33
目录
概述
人物履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