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革命思想影响,1935年2月加入
中国共产党,担任村党支部组织委员,在贫雇农中大力发展党员,建立党组织。4月任中共平山县洪子店区委书记,并被派住平山游击队工作。7月任中共平山县委委员、组织部部长,后任中共平山县委书记、中共直西特委委员。长期从事农民运动,带领广大农民群众打土豪、分田地,组织秋收暴动。
1937年11月至1939年1月任中共晋察冀第四特别区委员会常务委员、地委特派员。1937年12月至1938年8月任河北平山县农民抗日救国会主任、县政府委员。1938年3月至1941年1月兼任晋察冀边区农民抗日救国会副主任。1941年1月至1943年4月兼任北岳区农民抗日救国会副主任。发动农民抗日救国,开展减租减息斗争,发展农副业生产,参与组织并创建著名的平山团,为八路军输送了大批子弟兵,被农民群众誉为“农民大王”,被党中央机关报誉为“农民领袖”。1939年10月当选为中共七大代表。1940年4月赴延安。途中遭到日军袭击,肩部受伤,仍克服各种困难到达延安。8月被推选为晋察冀边区参议员。因七大延期召开,入中共中央党校一部学习并任小组长,参加整风运动和大生产运动,开荒种菜、纺毛线。1945年4月至6月作为晋察冀代表团成员出席中共七大。
1949年8月至1951年2月任河北省农业厅副厅长,1951年2月至1956年4月、1957年4月至1958年4月任河北省农林厅副厅长。1950年11月起任河北省人民政府委员,1958年12月至1960年2月任河北省政协第一届委员会副主席。1960年2月至1964年10月任河北省第二届政协副主席。1964年10月至“文化大革命”初期任河北省第三届政协副主席。“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后平反。1977年12月至1983年4月任河北省第四届政协副主席。1978年12月至1983年5月任河北省政协党组副书记。1983年离休。1995年2月9日因病在石家庄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