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启波,男,山东昌邑人。1986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2005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获得博士学位。
人物履历
历任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中共山东省委政法委研究室主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立案庭副庭长、庭长、研究室主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
职务任免
2023年9月1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免去姜启波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个人成就
先后出版《案件受理》《诉讼管辖》《民事审前准备》等立案工作系列指导丛书等专著、合著十余部;担任《中国应用法学》期刊、《人民法院案例选》《最高人民法院案例选》《中国案例指导》等丛书主编;在《人民司法》《中国法律评论》《法律适用》《民主与法制》等期刊发表文章数十篇;主持和参与《民法典》《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二十余项重要司法解释的起草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了全国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和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担任法官承办了大量刑事、民事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