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寨遗址
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姜寨遗址,位于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城北1千米处,是一处与半坡遗址同时期的原始社会部落遗址。距今约五六千年。
历史沿革
1972—1979年,西安半坡博物馆和临潼县文化馆合作,由巩启明等主持进行11次大规模发掘,揭露面积1.658万平方米。
遗址特点
村落布局
姜寨遗址分为居住区、窑场和墓地三部分,保存基本完整。居住区略呈圆形,西南临河,东、南、北三面都有人工挖成的防御性壕沟作为屏障。居住区总面积近2万平方米,中央有面积较大的广场,应为公共活动的场所。在广场周围分布着100多座房子,分为5个群体。各个群体中都有一座较大的房子。其他较小的房子都围绕着大房子建筑,房门均朝向中心广场。用于储藏食物和其他东西的窖穴分布于房子附近。此外,居住区内还有许多儿童瓮棺葬和家畜的圈栏。
窑场在村西临河岸边。村东越过壕沟即为墓葬区,南北分布着3片墓地。就整个村落遗迹特别由5组建筑群来看,可能居住着由若干氏族组成的一个胞族或一个较小的部落。
房屋建筑
姜寨遗址发掘的房屋基址大小不一,有地穴式、半地穴式及地面建筑三类。平面为方形或圆形。较完整的大型房子有5座,均为方形,其中半地穴式3座和地面建筑2座,面积均达80平方米以上,一般都有较宽的门道,门内设灶台和火塘,火塘两旁筑有低平的方形土台和台面。居住面与壁面均用草泥涂抹,并经火烧。中、小型房子面积一般为20平方米左右。有少数居住面用草泥涂抹并经火烧。房屋中央都有一个灶面或浅穴灶坑。
半地穴式者下部以穴壁为墙,穴壁四周还有若干小柱洞,地面起筑的多以木骨涂草泥为墙。陕西龙山文化的十多座房子,分为方形和圆形两种,除地穴、半地穴外,出现了地面分间建筑,居住面一般先涂草筋泥再抹白灰,比较讲究,有的屋内还设有地窖。
墓葬
姜寨遗址发掘的墓葬较多,总数有600余座,其中365座属半坡类型。成人墓葬一般为单人仰身直肢葬,分布在遗址壕沟外的墓地里。儿童瓮棺葬只有少数与成人葬在一起,大部分分布于居住区房屋附近,是以瓮和陶盆、陶钵,或陶罐与陶钵相扣合。少数墓内的随葬品极为丰富。属于史家类型的墓葬有200余座,一般为土坑墓,为多人二次合葬。一个坑内常埋葬20多具人骨,多的达七八十具。一般都分排分层头朝西整齐埋葬。
文物遗存
姜寨遗址出土了1万多件生产工具、生活用具,以及粮食朽壳、动物骨骸、装饰品、工艺品等。生产工具以磨制石器为主,还有许多骨器。陶制的器物和半坡遗址相类似。发现的谷物和动物遗骸表明其社会经济属农业为主和渔猎并存的状态。制陶仍是重要的手工业部门。在这些遗物中,发现了一件黄铜片,经有关部门化验,是一由铜锌合金组成的黄铜片。铜片的发现,把中国冶金工艺的出现提早到了6000年以前的原始社会。另在遗物中发现一套绘画工具,即石砚、石质磨棒、黑色颜料和陶质水杯。在1万多件遗物中,还出土许多绚丽多彩、别致的彩陶器。一些陶器上还发现与半坡陶器相似的120多个刻划符号,计有38种。
历史文化
姜寨遗址文化层厚达3~4米。根据地层叠压,各种遗迹的打破关系和各类遗物的特征,全部堆积由下到上可分为五期文化遗存。一期为仰韶文化半坡类型,二期为仰韶文化史家类型,三期为仰韶文化庙底沟类型,四期为仰韶文化半坡晚期类型,五期为客省庄二期文化类型。碳14测定:一期的年代距今约6700年。
文物价值
姜寨遗址保存之完善,布局之清晰,为中国内同期遗址中所未有,是国内外新石器时代考古中较为重要的发现。出土这1万件文物,造型浑朴,不失为原始艺术中的珍品。石砚和颜料,是已发现最早的绘画工具。贝饰发现于姜寨遗址墓葬中,说明距今五六千年的黄河流域先民们,已有交换的往来。姜寨这些重要的发现,都是研究中国原始社会历史的珍贵实物资料。
保护措施
1992年,姜寨遗址被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三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划定保护范围为遗址所在地46500平方米内。
1996年11月20日,姜寨遗址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所获荣誉
2021年10月18日,姜寨遗址被评为“百年百大考古发现”。
旅游信息
姜寨遗址位于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城北1千米处。
乘306路、307路等专线车或旅游车到临潼下车,然后换乘去姜寨遗址的公交车或旅游车。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14 20:27
目录
概述
历史沿革
遗址特点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