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弗拉德·韦伯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庭长、澳大利亚最高法院法官
威廉·弗拉德·韦伯爵士(Sir William Flood Webb,1887年1月12日—1972年8月11日),曾任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庭长、澳大利亚最高法院法官。战前和战时还曾兼任中央甘蔗价格董事会主席、澳大利亚工业关系理事会理事长调查特物士顿铁路惨案的皇家委员会主席、调查运输事故的皇家委员会主席、调查制糖工业事故的皇家委员会主席。
人物经历
1887年1月21日,威廉·弗拉德·韦伯出生于澳大利亚昆士兰州布里斯班,是英国店主威廉·韦伯(William Webb)和爱尔兰妻子凯瑟琳·玛丽(Catherine Mary)(娘家姓吉尼)的五个孩子中的第三个。威廉的三个哥哥均在婴儿期去世,母亲于 1891 年去世。第二年,他的父亲与她的妹妹布里奇特(Bridget)结婚,他们育有三个孩子。
1894 年至 1897 年,威廉就读于南布里斯班的圣基利安学校(St Kilian's school)。1898 年威廉·韦伯去世后,布里奇特带着孩子们去了姐姐玛格丽特和丈夫马丁·克兰(Martin Crane)位于沃里克(Warwick)附近的羊圈里。威廉就读于沃里克的圣玛丽修道院学校(St Mary's convent school),该学校由仁慈修女会(the Sisters of Mercy)管理。他的老师们,尤其是凯文嬷嬷和玛丽·文森特(Mary Vincent)修女,认识到他的能力,纷纷鼓励他并为他提供额外的学费;他获得了国家奖学金。他在昆士兰公务员考试中获得第二名后,于 1904 年 2 月 3 日开始在内政部工作。
1913年,加入昆士兰律师公会。
1915年,任公众辩护律师。
1916年2月,任官方律师及公家监护员(Curator)。
1917年至1922年,任皇家律师。
1922年至1925年,任助理司法总监,总辩护律师(solicitor general for the state)。
1925年,任昆士兰仲裁法院法官兼院长。
1940年,任昆士兰法院院长。
1942年,被封为爵士。
1943年,任澳大利亚日军罪行调查委员会主席。
1946年1月,被盟军最高统帅麦克阿瑟任命为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庭长,主持对二十八名日本战犯的审判。同年5月16日,被任命为澳大利亚最高法院法官。
1954年,被封为骑士。
1958年5月16日,从澳大利亚最高法院退休。
1967年,被昆士兰大学授予荣誉法学博士学位。
1972年8月11日,在南布里斯班逝世,并被安葬在纳吉公墓。
参考资料
韦伯,威廉·弗拉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东京审判数据库.
最新修订时间:2024-10-20 07:31
目录
概述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