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一处地方性国家机关单位。
主要职责
(一) 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方针侦测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招规划、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对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二) 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全市建立统一规划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与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定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城乡及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统筹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部门拟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并实施剑盾,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积极预测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与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机关企事业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定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配合相关部门审核纳入市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围的同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标准和离退休费,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指导改革,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办法,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拟定并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娄(回娄)工作或定居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和落实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及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定和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维稳工作,负责资助择业军队专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定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实施政策奖励制度。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定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士、未成年的特殊劳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二)全市引进过国(境)外智力工作。
(十三)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分工
(一) 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方针侦测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招规划、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对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二) 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全市建立统一规划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与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定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城乡及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统筹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部门拟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并实施剑盾,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积极预测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与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机关企事业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定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配合相关部门审核纳入市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郭国林 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彭建祥 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肖卫龙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曾跃良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胡奇俊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熊松柏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梁子正 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申战锋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曾志彦 副局长 吴友元 工会主席 申平涛
内设机构
绩效考核办公室 办公室 政策法规科 公务员管理科(加挂娄底市公务员局牌子) 外国专家科(加挂娄底市外国专家局牌子) 规划财务科 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 人力开发与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科 军官转业安置科(加挂娄底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 职业能力建设科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劳动关系科 工资福利科 养老保险科 医疗生育保险科 工伤保险科(加挂娄底市劳动局能力鉴定工作委员会办…) 农村社会保险科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 人事科(加挂离退休人员管理科牌子)
直属单位
劳动就业服务局 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处 医疗生育保险管理处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处 工伤保险管理处 劳动监察局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军队转业干部 (国家公务员)培训中心 人事考试中心 人才流动服务中心 专家服务中心 经济开发区分局 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统计信息中心 湘中人才市场 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就业培训中心 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
工作动态
全力以赴 迎难而上
奋力完成我市工伤保险各项目标任务
2013年7月11日,全市工伤保险工作座谈会在冷水江市召开,会议认真总结了2013年上半年工伤保险工作情况,分析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明确了下半年的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
至2013年6月,我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为373534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0.95%,1-6月份,全市征收工伤保险费5672万元,完成省厅下达年度目标任务的51.56%,为1576名工伤人员支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6329万元。全市工伤保险扩面征缴任务基本按进度完成,工伤待遇保障明显提升,工伤事故调查深入开展,老工伤待遇得到保障,工伤保险政策宣传持续深入,工伤保险经办基础工作不断夯实,各项工作实现了平稳有序健康发展。
会议要求,全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要正确判断和把握我市工伤保险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清醒认识我市工伤保险征缴扩面难度大、基金支付压力大、配套政策不够完善、信息系统建设滞后、职业病集中多发等困难。会议强调,全力以赴完成下半年工作,要把握以下重点任务,一是全力落实征缴扩面任务,确保全面完成省市目标任务。要紧紧围绕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加强费率管理、加强征缴稽核,加大清欠力度,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多管齐下促进基金征缴。二是进一步规范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待遇支付工作。严格按照娄人社发【2013】69号文件要求,对接触有毒有害岗位职工做好参保前、中、离岗后职业健康体检,及时落实职业病人员待遇。三是切实加强待遇支付管理。探索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方式,加强家庭病床和特殊门诊的管理,改革工伤医疗费用支付方式,确保各项待遇落实到位。四是加大工伤事故调查力度。完善工伤事故备案机制,确保全市工伤事故调查率达到60%以上,重点加强工伤事故调查的质量,提高工伤事故调查的实效性。五是加大工伤预防和宣传力度。与安监等部门配合,通过加强宣传、培训、检查等措施,推进工伤预防工作的开展。六是切实抓好作风建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经办工作程序,严格基金管理监督,切实保持工伤保险经办队伍的廉洁高效。
会上,各县(市、区)工伤保险管理局负责人就上半年工伤保险经办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
所获荣誉
2021年3月25日,被湖南省文明委授予“2020届湖南省文明单位”称号。
2021年4月30日,被湖南省委省政府授予“湖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
2021年10月,被拟表彰为“全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