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县公安局
嫩江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嫩江市公安局,是隶属于嫩江市人民政府管辖的一个政府部门。
机构职责
(一)贯彻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部署全市公安工作,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二)掌握信息,调查、分析、预测全市政情、社情,并研究对策。
(三)配合国家安全机关打击特务、间谍与危害国家安全的破坏活动,搞好敌对势力对国内渗透活动的控制和调查。
(四)统一指挥和协调处理全市重大刑事、经济案件的侦破;处置重大案件、突发事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五)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边防证、枪支、爆炸和危险物品、出入境等工作;组织实施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六)管理全市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
(七)指导和依法监督全市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并对全市各级保卫组织建设进行指导。
(八)组织实施到我市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九)负责对行政拘留人员和看守所关押人员的看管、教育工作。
(十)组织开展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和实施全市公安装备现代化建设,做好机关行政财务等后勤保障工作。
(十一)主管全市公安通信机要工作和计算机网络安全监察工作。
(十二)加强公安法制建设,指导、检查、督促全局的执法活动,查处本系统内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
(十三)组织、规划全市公安队伍的现代化、正规化建设以及公安宣传教育训练工作。
(十四)受理人民来信,做好接待来访工作。
(十五)协助上级公安机关管理全市消防队伍,指导和管理森林分局和派出所的公安业务工作。
(十六)承办上级公安机关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
嫩江县公安局.嫩江县人民政府.
最新修订时间:2022-03-30 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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