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银行亦称 “附属银行”。外汇银行或商业银行在国外非全权所有的间接营业分支机构。子银行的特点是:①在东道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与母行名称不同,自立资产负债表,受东道国的法律约束。②母银行一般在子银行有50%以上的股本,对子银行有控制能力,对子银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③如果以非银行名义注册,子银行可以经营国外分行所不能经营的非银行业务,可以获得较高的营业收入。子银行实际上是股份银行的一种形式。
子银行的经营范围很广,可从事东道国国内银行所能经营的全部业务活动。在某些情况下,还能经营东道国银行不能经营的某些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