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出投资款
已存入但尚未进行短期投资的现金
存出投资款(deposited investment fund),是指企业已存入证券公司但尚未进行短期投资的现金。企业向证券公司划出的资金,应按照实际划出的金额,借记“存出投资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购买股票、债券等时,按实际发生的金额,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贷记“存出投资款”科目。
账务处理
(1)向证券公司划出资金时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贷:银行存款
(2)购买股票、债券等时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举例应用
例一,某企业10月28日存入证券公司银行存款100 000元,11月2日买入有价证券支出89 000元。
10月28日存入证券公司时: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100 000
贷:银行存款  100 000
11月2日购买有价证券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 89 000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89 000。
例二,2007年1月20日甲公司委托某证券公司从上海证券交易所购入A公司股票1 000 000股,并将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该笔股票投资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是10 000 000元。另支付相关交易费用为25 000元。甲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1)2007年1月20日,购买A公司上市股票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10 000 000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10 000 000
(2)支付相关交易费用时:
借:投资收益—— 25 000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25 000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11-17 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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