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心理学(existential psychology), 一译“
存在主义心理学”。心理学流派。以存在主义为理论基础,探讨人的现实存在价值、自由选择、实现本身、自我的心理学理论和研究方法。20世纪30年代产生于瑞士,以宾斯万格、M.鲍斯的存在(主义)分析派为代表。后法国、德国、荷兰等国亦有研究。40年代后美国心理学家R.R.梅将其引人美国,开创美国本土存在心理学,使之成为美国
人本主义心理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0世纪30年代产生于瑞士,以宾斯万格、鲍斯的存在(主义)分析派为代表,后留传到法国、德国、荷兰等地。他们均直接受到欧洲存在主义哲学思潮的影响,并属于西方心理学第二势力精神分析学派的范畴。罗洛-梅把欧洲存在心理学引入美国,开创了美国本土存在心理学,并成为
人本主义心理学的一个新分支,亦称存在-人本主义心理学取向。主要探讨人的现时存在价值、自由选择、实现本真自我的心理学理论和治疗方法。主要特点:以探讨人的存在及人生意义为主题;以存在主义为哲学基础;以存在本体论(存在分析论、焦虑论、爱与意志论)、存在人格伦与存在心理学为治疗为主要内容;以
现象学为主要方法。布根塔尔的存在分析心理学进一步把美国存在心理学系统化与理论化,认为“最真实的存在主义是人本主义,最合理的人本主义是存在的”,把心理学看做是研究人的主观性的科学,指出主我居于心理学中的首位。存在心理学仍有较大的影响。它突出心理学的人学性质,强调人的
主观能动性与
创造性、
自我实现与自由选择是有价值的,但并非摆脱西方个人本位主义、自由主义和人道主义的羁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