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改革
政治领域术语
所谓“存量改革”是指通过对旧体制进行实质性改革实现最终的制度创新,改革领域转移到存量部分。
在一个市场经济体制不健全、法制体系不完善的落后地区进行改革,一般要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增量改革阶段。主要是在不触动现有利益格局的前提下,推动私营部门快速发展。如我国从1978年到亚洲金融危机爆发的1997年前后。第二阶段为存量改革阶段。改革领域转移到存量部分,政策着力点是推行国有企业改革、政府机构改革,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整顿市场环境。如我国从亚洲金融危机到加入WTO的2001年前。第三阶段为综合改革阶段。政策的重点既包括加快市场化进程,又包括顺应全球化潮流和自由市场经济要求,加快国际化进程。配套政策包括政府职能调整、区域发展战略的提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加大等等。如中国加入WTO至今。
在增量改革阶段,地方政府制定了优惠的招商引资政策,通过人大的法律监督,大量的不适合的政策被修改,投资主体可以顺利的融入地方经济之中。在存量改革、综合改革阶段,由于各地各区域的竞争,各地招商引资政策出现趋同化,依靠优惠政策来吸引投资已经没有了优势,区域经济的主要任务是保持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扩大内需,加大政府机构改革、国有企业改革、垄断行业改革、金融体制改革、教育改革、住房分配制度改革等改革措施的推进力度。对投资者而言,在这个阶段,制度重于政策,规范胜于优惠,环境就是效益,也就是说,政府工作从以优惠政策为主转移到健全市场体制为主的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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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1-12-03 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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