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管制
经济术语
存量管制是以最适当的控制物料、制品、零件、工具及用品之种类与数量,以配合厂内各种生产的需要及降低产品的物料成本
作用
(1)适时供料以维持生产绩效:生产线上任何时候需要的物料,存量控制部门都作适时充分供应,不会发生停机待料,以维持生产绩效。
(2)适量得料以健全公司财务结构:生产部门需要,物料存量控制部门应适当规划与控制,以便适量得料,以免发生呆滞料,使公司资金灵活运用以健全公司财务结构。
(3)适质适价供料以降低生产成本:存量控制部门应于适当时机提出请购,以便采购部门有充分时间计划求适质、适价之厂商供料,以降低生产成本。
目的
(1)保证生产不断料
(2)减少订单后之物料购备时间,能达快速生产之效
(3)减少生产系统上复杂的管理
(4)利于紧急订单之追加
(5)利于与供货商之协力关系,并易于控制物料品质
(6)连续式生产或大量订购,可降低采购成本
(7)物料管理单纯化,控制容易
(8)减少采购成本及运输成本
中心问题
(1)应维持多少存量?
(2)何时必需补充存量?亦即如何决定订购点(Reorder Point)的问题。订货时间过早,则存量增加,增加物料之储备成本与占用资金;若订货时间太迟,则物料用完新料未进厂,而造成待料停工或坐失商机之损失。
(3)必需补充多少存量?这也是决定订购量的问题。若订购量过多,则存货储备成本(Inventory Carrying Cost)增加并积压资金;若订购数量太少,则订购次数必增加,引起订购成本增加,而且物料之供应有中断之虑。
安全存量
(1)安全前置时间(Safety Lead Time)
在正常的前置时间之外再加上去的一段前置时间,以应付前置时间可能发生的变动。一旦实施, MRP(Material Requirement Planning)的计划订单发出的时间和计划订单完成的时间都会提前。
(2)安全存量的设定方法
(1) 直觉判断法
(2) A-B-C存货价值分类法
采购或生产的前置时间×每天平均耗用量
例:前置时间30天,每天用量10个平均用量的10%作为安全存量
则安全存量=300×10%=30
必须在需求稳定且连续的情况才有效
(4)增加在主生产排程(Master Production Schedule MPS)
变动的主要来源来自主生产排程
确保有成套的原料
(3)安全措施:
(1)正本清源:
需求的预测:行销
制程的品质:制造/品管/工程
供货商的产能:采购、工程、品管、生物管
供货商的品质:采购、工程、品管
供货商的交货时间:采购、生物管
(2)MPS的变动必需善加控制:冻结近期的MPS(Master Production Schedule)
(3)缩短制造的前置时间
(4)MRP系统的输入资料的正确性
(4)订购前置时间(Lead Time)
从下订购单给厂商到物料入库所需的时间,订购前置时间包括:
(1) 供应厂商备料时间
(2) 供应厂商生产时间
(3) 送到交货地点所需之时间
亦可以协调供应厂商建立适常的库存,以减少订购前置时间。
(5)订购点(Reorder Time)
订购点=安全存量+订购前置时间被领用量
例:前例的安全存量为150Kg
设正常订购前置时间:国内15天、国外30天、每天平均用量30Kg
则订购点为:
国内:150Kg+(30Kg/天×10天)=450Kg
国外:150Kg+(30Kg/天×30天)=1050Kg
为了简化订购及管理,除特殊情形外,虽已到订购点,物料尽可能集中时间订购,如每周、每月、两月或一季度订购一次。
方式
由于物料之特性各异,其存量管制的方式亦随之不同,可将存量管制的基本作业分成下列方式:
(1)定量订购管制系统(适用于B类物料)
定量订购管制系统系将每次之订购数量固定,而藉订购期间的变化来调整需求的变动,亦即当库存量到达某一定点时即进行订购,每次订购的数量一定而订购周期不定。此种方式以“请购点”决定何时订购,以“订购量”决定订购多少,而安全存量系用以防止因需求量及过补时间变动,而可能导致缺货之情形。至于最高存量仅提供决策者之参考,并非执行管制之重心。
(2)定期控制系统(适用于A类物料)
适用需求变动较小之存货管制方式,其主要特征为订购周期固定,而订购量则随需求量之变动而变动。每次订购的数量或根据未来之需求量,或根据目前存量与最高存量之比较而求出。以“订购周期”决定何时订购,以“最高存量”作为决定订购多少之基准,在作决策时并须考虑安全存量。
(3)S-s管制之程序
S-s管制系统系介于定量控制系统与定期控制系统之间的一种折衷方式,系设立一定之检查周期,于检查时若发现其库存量降至小s之水准时,即进行订购,其订购量为大S与现存库存量之差距。若于检查时发现其库存量大于小s时,则不进行订购。
(4)复仓式管制系统(适用于C类物料)
复仓式管制系统系设立两个不同的容器,用以装置所欲存放的同一物料,每箱装置的数量相同,发货时先由第一箱出货,第一箱发完后再开始发第二箱,当第一箱发完时,即应立即请购一箱份的数量,当请购的货品到达时,则装入第一箱内,补足第一箱的数量。当第二箱发完后,再继由第一箱发货,此时亦应立即请购一箱份的数量以补足第二箱的份量,如此反复地施行下去,即为复仓式的管制方式。
(5)批对批法(Lot For Lot;LFL)
此法所发出的数量与每一期净需求的数量相同。净需求一旦改变,订单的数量就随之改变。这是所有批量方法中最直接、简单的方法。如果订单成本不高,此法最适用。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26 21:48
目录
概述
作用
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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