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永春,男,汉族,1957年5月出生,山东寿光人,1978年10月参加工作,197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
人物履历
1974年06月至1976年12月,先后任山东省垦利县西宋公社大三合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团支部书记、公社团委副书记;
1976年12月至1978年03月,任山东省垦利县委“农业学大寨”工作队组长;
1978年03月至1978年10月,任山东省垦利县西宋公社团委副书记;
1978年10月至1980年07月,任共青团山东省垦利县委干事;
1980年07月至1984年08月,先后任共青团山东省委组织部干事、科级干事;
1984年08月至1987年09月,任共青团山东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1987年09月至1992年10月,任共青团山东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1984年12月至1987年10月,
曲阜师范大学函授大专班中文专业学习;1989年10月至1991年04月,挂职任山东省博兴县委副书记;1989年08月至1992年06月,中央党校函授本科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2年10月至1997年12月,任共青团山东省委副书记(其间:1995年03月至1995年07月,中央党校地厅级干部进修班学习;1995年09月至1997年12月,山东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7年12月至2001年01月,任山东省德州市委副书记;
2001年01月至2001年02月,任山东省德州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2001年02月至2006年02月,任山东省德州市委副书记、市长(1999年07月至2002年04月,美国阿姆斯壮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学习,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3年03月至2004年01月,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班学习;2004年03月至2006年01月,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学习);
2006年02月至2006年05月,任山东省烟台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2006年05月至2006年10月,任山东省烟台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6年10月至2007年01月,任山东省烟台市委书记,烟台警备区党委第一书记;
2007年01月至2011年04月,任山东省烟台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烟台警备区党委第一书记,某预备役师第一政委;
2011年04月至2017年01月,任贵州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省委党校校长(兼);
2017年01月至2017年04月,任贵州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省委党校校长(兼);
2017年04月至2021年01月,任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
孙永春同志是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十届、十一届、十二届贵州省委委员。
职务任免
2021年1月29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会议经表决,决定接受孙永春同志申请辞去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