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葆田(1840 —1911) 字佩南。
山东省荣成
埠柳镇人。清末官吏、学者、藏书家。晚年寄居
潍县。
同治十三年(1875)进士,授刑部主事,1882年(光绪八年)改任知县铨授
安徽宿松。他勤政爱民,时谓“妻事纺织,室中萧然如寒士”。
1885年分校江南
乡试,调署
合肥知县。时
李鸿章弟子之侍从横行乡里,以逼债殴人致死,恐县吏为豪强胁迫,遂亲往验尸。终得致命状,人谓“
包龙图复出”。后有御史劾其误致人死罪,诏巡抚
陈彝澄清真相,遂免归。数年后,
安徽清丈民田,巡抚福润调其主事,辞不赴。后历主山东
尚志书院、河南
大梁书院。山东巡抚李秉衡上疏
陈其学行,赐予五品卿衔。与
王懿荣、
陈介祺、
罗振玉、
高鸿裁等人为文字交。其先祖有藏书数万卷,到葆田时已经散佚过半,任通志局总纂时,搜集了不少古籍,藏于“山渊阁”、“问经精舍”、“山对斋”中。山东藏书家
徐坊曾观看过他的藏书,并赠送古籍《
皇甫持正文集》1部。校刻有《孙明复小集》《春秋会义》《孟子注》等,辑有《孙氏山渊阁丛刊》,收书9种。热心于文化建设,1909年,
山东省图书馆初创之际,尽力搜集图书文物,并撰《山东创建图书馆记》一文,是
山东省图书馆建馆的最初记载文献。曾两度总纂《
山东通志》 , 至1910年成书百余卷。1911年1月30日卒于
潍县。著有《孟子编略》《校经室文集》《汉儒传经考》《岁余偶录》《曾南丰年谱》《孟子编略》《两传经考》《曾南丰年谱》《毛尚书奏稿》等几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