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悟县地方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8月,现有干部职工160人,全部具有大专或本科学历,党员人数占干部总人数的92%,2016年,为了加强党对地税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中国共产党大悟县地方税务局党委。
机构概况
内设6个科室,2个直属管理单位(纳税服务分局、稽查队), 派出5个分局,担负全县地方税收征收任务。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批转、审核有关文件、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工作督办、信访、保密、调研、信息、税收宣传;负责制定机关和系统的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负责制定和落实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负责机关后勤和日常管理;负责上级机关刊物的发行征订工作;负责税收理论及内部研究性资料的采编管理工作,负责完成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工作。
税费征管科
负责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和政策业务工作;在授权范围内制定有关的具体规章和办法,并负责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执行中的一般性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负责调查研究和解决征收管理中出现的政策业务问题;负责法定的减免税的审核、报批和跟踪管理。 负责税费政策调查研究;研究提出地方税制改革建议;负责组织实施税收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和监督检查;负责办理税收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负责拟定税收综合业务的规章制度;承办重大税收案件的审理和行政处罚工作;承办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于地方税收的建议和提案。
负责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指定的社会保险费和其他规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对规费、基金进行政策监控和管理;制定具体社保规费的征管办法;负责处理执行社保规费征缴政策以及有关规定中的问题。
负责地方税收票证管理工作,制定本地票证管理具体规定;制定和上报票证计划;受理纳税人经基层分局审定的用票申请;发售发票和税务登记证及验证标识,发放发票领购簿;发票相关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对发票使用情况进行督导管理和检查;参加上级地方税务局和本级地方税务局或稽查部门组织的发票检查。负责发票的印制、销售等财务核算;受理发票查询、咨询和发票举报案件登记;按统一部署,在全县范围内逐步推广应用有奖发票和发票税控装置,负责完成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工作。
法规科
负责地方税收和规费的具体业务指导、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综合性的税收征管法规,制定与其配套的征收管理制度;负责建立和完善地方税收征管体系和征管手段现代化工作;监督检查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和征收管理资料的落实工作。
承担面向纳税人的纳税咨询、办税服务和渠道建设,包括12366热线及短信系统的管理,拟订纳税服务的考核、评价、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税收信息建设;处理有关纳税服务的投诉和举报;负责完成与职责相关的其他工作。
计划财务科
负责编制地方税费中长远规划和年度、季度及月计划;负责收集地方税费会计、统计信息数据;严格监督和办理税收入库和提退工作;负责地方税(费)源的调查和测算,监控管理重点税源;负责地方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负责地税系统的税务经费、财务、装备、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定并监督检查地税系统财务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编报审核地税系统的财务预、决算;办理全系统各项经费的领拨;负责全系统的基建、固定资产配置的招标工作并监督实施;负责全系统的服装管理工作。
负责研究制订地税系统信息化工作年度工作计划;检查督促各地信息化建设及核心征管软件应用;负责广域网线路维护及安全工作;负责机房设备的日常维护和故障排除、重要数据的备份工作;负责计算机维修及故障鉴定工作;负责视频会议的技术保障工作;负责涉税信息采集、初步建立信息数据采集、交换、分析、处理、共享、应用为一体的管理体制。负责完成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工作。
人事教育科
研究和推行地税系统人事管理制度;负责地税系统劳动工资、机构编制、调配、职称、人事管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相应级别的干部的考察任免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基层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负责机关并指导地税系统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
负责局机关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局党委日常事务和工会、青年、妇女工作;指导、协调地税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计划生育工作。
监察室
负责地税系统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负责受理各类检举及申诉,调查处理违法违纪行为;负责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地税系统经费财务、内部审计和干部离任审计工作。负责本局工作质量和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完成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