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作为政府职能部门,行使市场经营主体的准人和市场监督管理的行政职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领导下属机构开展各项工商行政管理业务。
内设机构
孟州市工商局机关内设办公室、人教股、财务股、监管股、登记注册股、法制股、消保股、12315投诉举报中心、监察室;下辖1个经检大队、8个中心工商所,即会昌工商所、大定工商所、河雍工商所、河阳工商所、南庄工商所、谷旦工商所、西虢工商所、专业工商所;市局设立党组,机关和城区工商所、基层工商所分别成立了党支部。
管理职能
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承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和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注册,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实行监督管理。
3、组织监督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打击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行为和经济违法违章行为。
4、组织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查处违犯消费者权益案件,组织查处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的经销掺假及假冒产品行为。
5、组织实施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和监督。
6、组织管理经纪人和经纪机构。
7、依法管理合同行为,监督处理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管拍卖行为。
8、管理注册商标,监督管理商标印制,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
9、组织管理广告发布与广告经营活动。
10、组织管理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
1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工商行政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