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
班杜拉(Bandura)提出了
自我效能感这个概念。他在总结前人的研究时发现,过去的理论和研究把主要注意力集中于人们的知识获取或行为的反应类型方面。结果,支配这些知识和行为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却被忽视了。知识、转换性操作及其所组成的技能是完成行为绩效的必要条件,但并不是充分条件。经常会有这样的情况,一些人虽然很清楚应该做什么,但在行为表现上却并不理想。比如一个学生,老师注意到这个学生很懂事,也明白学习很重要,同时老师也注意到这个学生情绪很低落,“我不能”“我做不到”“这太难了”,给人的感觉不自信等等。这是因为内部的自我参照因素调节着知识与行为之间的关系。其中,人们如何判断其能力以及这种判断如何影响其动机和行为便是最为关键的因素。
王聚廷的理解是,学习效能起码需要四个基本的模块的构成。学习能量,研究学习者的心理动力。包括人本能的好奇心,对于陌生世界探究的心理趋向;榜样的示范力量;他人对于学习者行为的评价三个方面;
学习能力,包括学习者的信息处理模式,学习者的记忆能力,逻辑推理能力,运算能力等方面;心理状态,由于社会关系家庭关系变化影响的学习者的心理状态,这涉及到学习者的自我情绪觉察调整的评价与研究,相关的能力包括人际关系建设的能力,团队协作的能力等方面;学习者
自我效能感,学习者对自己实现特定领域行为目标所需能力的信心或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