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学校的惯例,在初中、高中、大学开学前都会组织学生军训。学校与
解放军方面合作,邀请军人帮助操练学生,进行简单的
军事训练。被派遣到学校的军人就成为了学生们的教官。
是指军事训练之
学校教育军官。在台湾是指普设于高级中学或大专院校以上的具
军阶之
现役军官。军训教官主管单位虽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军训处,但教官仍享有由国防部发放的部分军人薪给、退休与抚恤制度。2006年,服役于大专院校的上校军训教官,其平均月薪约在3000美金至3500美金左右。军训教官在学校任务为,平时(日、夜)维护
校园安全、校园秩序、
校外活动安全,灾害时指挥学生、老师避难与救助,战时编组学生民防团能力(民防法,高中(职)、大专院校之在校学生,应参加各该学校防护团编组支援服勤,各校并有军械室编制,配有M1
步枪(仪队表演枪)以及教育用T65K2步枪。)、防空避难指挥。
在我国(中国)台湾,军训教官均配置于480所中等学校与171所大专院校,学生与教官的人数
配置原则约为240比1,2006年11月
统计资料显示,大专院校军训教官共约有1400名。
军乐队:学校出资训练,在重要典礼、周会的配乐,吹奏
国歌、国旗歌、供迎国旗、颁奖乐……(很多改型为
管乐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