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接送车
用于专门或定期接送学生上学、放学或者接送学生参加相关教育活动的客运机动车
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等用于专门或定期接送学生上学、放学或者接送学生参加相关教育活动的客运机动车。接送学生的校车行驶速度必须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而且在上下学高峰期时段,专门接送学生的校车可以优先通行,交警部门可以设置专用车道,而在其他时段,校车则不能享有这种特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学生接送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学生接送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和安全管理责任制,并将学生接送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安全管理工作年度考核的内容。政府对学生接送车实行优惠政策和必要的经济补贴,保护学生和学生接送车所有人的合法利益,调动学生接送车所有人的积极性。
相关法律法规: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是为了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乘坐校车学生的人身安全制定。于2012年3月28日国务院第197次常务会议通过。由国务院于2012年4月5日发布实施。
2012年8月6日教育部等20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7-29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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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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