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管理是指学校对学生在校内外的学习和活动进行规划、组织、协调、控制的总和,它是学校教务管理者组织、指导学生,按照教育方针所规定的教育标准,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学生进行各种教育,使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都得到发展,成长为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的过程。
基本含义
1.学生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学生管理系统是学校管理系统中一个重要的子系统,本身牵扯着学校工作的方方面面,包括学生的班级管理、课外活动管理及生活管理等。这些学生管理活动虽然复杂多样,但作为学生管理系统的一部分,有着整体性、层次性、目的性的共同特征。学生管理系统是由相关各部门、管理人员及学生组织起来的有机整体,在学生管理过程中,直接与间接地与学校管理系统中的其他部门和成员发生着联系。在学生管理系统中客观存在着高低层次,如:校、院、系、班等,按照不同的功能又可分为决策层、组织层、执行层等。同时,学生管理是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依据学校教育和管理目标有目的、有计划进行的。
2.学生管理的主体是学校,也是学生。学生管理中存在着主体和客体的区分。一般来说,学校是学生管理的主体,学生是学生管理的客体。教育行政部门通过制定法律、法规以及各种规章制度(如规定招生制度、制定学生守则等),对学生的学习和活动做出明确的规定,在宏观层面上对学生进行管理。教育行政部门是学生管理的重要主体,而学校负责行政部门各种规定的具体实施,负责对学生进行学习、活动等各方面的管理。但是,学生并不仅仅是作为被认识、被管理、被改造的客体进入学校管理系统,同时,学生也是学校管理活动的参与者,在参与管理的过程中,学生的主体性不断生成。同时,有研究者指出,学生也是管理活动结果的建构者,学生既要认识管理对象,又要认识自身,逐步形成科学的精神与态度,将自己建构成认识主体。因此学生是学校管理中不可忽略的主体之一。从这个意义上讲,在学校管理中要发挥学生自我管理的主体作用。
目的意义
在各个不同的时代,学生管理的目标并非僵化不变,而是随着时代的变化而有所变化,但学生管理的根本目的和内容是有所继承的。
主要目的
学生管理的目的在于服务学生,目标是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行为习惯和生活习惯,培养学生自理、自强、独立的生活能力,使学生能够愉快地学习、健康地成长,在德、智、体等方面得到全面和谐的发展。
长期以来,学生管理是以将学生管住为目的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通过制定学生管理的规章制度,强化和严格学生管理,以保证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学生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是实现学生管理科学化的重要环节,也是教育教学质量的保证,学生管理需要一定的规范,但不能将管住学生作为目的,否则将不利于学生主体的积极建构。因为学生既是学生管理的客体,也是自我管理的主体,学生管理的目标关系到学生主体精神的发挥和创新精神的培养。
价值意义
学生管理的意义是多重的,从不同的角度来看,其意义也有不同的体现。
对学生来说,学生管理能够促使学生个体的健康成长,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有效的学生管理为学生的成长提供健康适宜的外部环境,尤其是对于青少年来说,他们的自我控制能力较差,放任不管显然不利于他们的成长,学生管理不仅创设了一种良好的环境,而且起到了一种导向的作用。规章制度明确了学生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学生从中可以学到做人的道理,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形成良好的个性品格。同时,学生管理有助于发展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科学的学生管理积极引导和支持学生自己教育白己、白己管理自己,实现学生自律、自治、自立、自强。
对教学来说,学生管理的各项活动都是为教育教学服务的。科学有效的学生管理有利于维护正常的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学生生活秩序,保证教育教学的有序进行。同时,学生管理能够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从而提高教育教学的效果和效率。从一定意义上说,科学有效的学生管理是教育教学活动正常进行的支撑,是实现教育目标的基石。
对社会来说,学校是一个社会组织体系,学校和社会从来都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学生管理同样对社会具有影响作用,它是学生个体社会化的重要途径。学生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行为规范都是符合社会要求的,管理者通过各种活动向学生传达为社会所允许和接受的知识、价值和行为规范,消除学生中间存在的错误观念和行为,以保证学生个体的健康成长,对社会的安定和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
基本原则
学生管理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学生管理者必须遵循学生管理的基本原则,科学设计各项管理活动,才能达到学生管理的目标。
(一)了解和尊重学生是前提
学校管理的主要对象是学生,进行学生管理的首要要求就是了解学生。了解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了解学生的生活经验和需要,并且尊重、信任学生的主体地位,这是学生管理有效实施的基本前提。
1.了解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
例如,对小学生来说,低年级学生生理变化比较平稳,各个系统发育也比较均衡,到高年级后,女生从10岁起,男生从12岁起开始进入青春发育期,生长速度开始明现明显的上升。在心理发展方面,在整个小学时期,小学生心理发展非常迅速,尤其是智力和思维能力的发展。小学生的思维逐渐从具体形象思维向抽象逻辑思维过渡,因此小学阶段是学生智力发展的关键期;小学生心理发展是开放的,他们经历有限,内心世界不太复杂,心理活动纯真、直率,情绪和情感易于外露,不善于修饰和控制,管理者容易了解小学生真实的心理活动,进行有效的教育和管理。另外,小学生心理发展是可塑的。小学生无论是思维能力,还是个性、社会性都易于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也易于养成。所以,小学阶段也是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行为习惯的重要时期。管理者只有了解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了解学生的发展水平,才有可能进行有效的学生管理,这是对管理者的基本要求。
2.关注学生的生活经验
学生不是一张白纸,学生是现实的人,有其特定的生活世界,在现实的生活中他们有着白己生活的方式、喜好的活动和复杂的人际交往,这些都给予学生丰富的生活经验,不断塑造着学生的价值观和行动准则。所以说,学生的语言和行为受到他们自己的生活世界极大的影响,教育者和管理者必须介入学生的生活世界,感知他们的所思所想,并且能够利用学生已有经验促进学生白身的发展。
管理学生还要了解学生的需要。学生作为独立的个体,在学习生活、生理心理、情绪情感各方面都会有需求,对于学生合理的需求,管理者应该及时发现并满足其需要。然而,在现实中,教师往往习惯用成人世界的眼光来看待学生,用成人化的标准来要求学生,不了解学生真正需要什么,致使学生管理难以奏效。
3.了解学生与尊重、信任学生相结合
学生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他们不仅是管理的对象,更是管理的主体,是有思想有感情的、活生生的个体。因此在学生管理中应强调将规范管理与自我管理相结合,将严格要求与尊重、信任相结合,给学生更多的自主和自由的空间,促进学生全面健康的发展。
(二)科学的学生观是学生管理的核心
所谓学生观,就是学生管理者对学生的基本看法,它决定着管理者进行学生管理和教育的行为,决定着管理者与学生交往中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方式。不同的学生观导致不同的管理方式,产生不同的教育管理结果。在学生管理的全部工作中,都贯穿着一个如何正确对待学生的问题。
从历史考察和现实对比来看,学生管理者的学生观大致可分为三种类型。
第一种学生观认为学生是被动的客体。这种观念将学生作为管辖的对象,往往无视学生的兴趣、情感和需要,管理者站到学生的对面成为权威,可以任意对学生发号施令,通过各种严格的规章制度和规范约束学生,要求学生必须遵守,而不太尊重学生的个体经验和权利,是一种单向的服从命令式的管理方式。这种学生观下的学生管理有利于形成良好的学生纪律,培养学生的集体主义精神,却也同样压抑学生的个体意识、自主意识和平等意识,不利于学生个性的养成。持这种学生观的国家以中国、日本、韩国等封建专制社会发展历史较长的国家和地区为代表。
第二种学生观强调学生是独立的个体和平等的公民,是学生管理的主体。这种观念强调学生的兴趣、情感和需要,主张学校的管理工作要围绕学生展开,一切以适应学生、发展学生个性为中心,提倡学生白我管理。这种学生观充分发挥了学生的主体作用,但在学生行为规范的养成和纪律性的培养方面较为薄弱,管理过程中管理者的地位和作用被过度淡化和削弱,容易导致学生管理变为放羊式的放任自流。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大多持这种学生观。
第三种学生观集中前两种观念的长处,是一种科学的学生观。它认为学生既是客体也是主体,这种观念强调作为学生管理和教育的对象,学生的客体身份和地位不可能抹去,但是学生这种客体不是物化的客体,而是有着生命性、自主性和选择性的独立个体。学生管理者既要通过制度、规定来规范学生的活动,以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学习、生活和行为习惯,也应通过设计和提供各种适宜的教育环境,激发学生主动参与教育管理过程,形成学生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的有效机制,促进管理者和学生在管理活动中的良性互动。
总之,科学的学生观是学生管理的核心。学生观是否科学,对学生的认识是否正确,学生管理是否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将直接影响着学生教育与管理的成败。因此,必须具有科学的学生观,并以此为基础构建科学的学生管理体系,指导学生管理的实际活动。
(三)合理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规章制度是保证
要使学生管理科学化,合理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规章制度是保证。构建学生的管理组织机构,要从纵向和横向两方面来考虑。在纵向组织的设置上,应设立从中央到地方以及学校的学生管理的垂直管理系统,形成通畅的自上而下的决策指挥系统和自下而上的信息反馈系统。在横向设置上,需要建立教育系统与家庭及社会各界横向联系的组织机构,以强化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与家庭、社会的联络,吸纳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学生管理,这样就能形成层次清晰、组织明确的管理网络。
此外,在学生管理机构建立后,还要制定规章制度,明确各机构的职责、权限和工作形式等,使这些机构能够有效运行。另外,还必须规定学生学习、生活和活动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包括课堂常规、宿舍常规、阅览室守则、实验操作规则等,对学生的日常行为做出必要的规定,使学生的行为标准有据可依。总之,完善学生管理机构和制度建设是学生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的保证。
主要内容
尽管因学校的类别、层次、发展水平以及发展历史等方面的客观原因必然会导致各级各类学校学生管理的内容存有一定的差别,而且也难以面面俱到。但是,总的来看,下列方面应该是多数学校中都会涉及的学生管理的基本内容。
1.学习管理:总的来看,目前各级各类学校对于学生学习管理采取的措施主要包括招生与学籍管理、学生入学辅导、学习指导、就业指导与管理等。
2.生活管理:众所周知,学生是学校的主人,学校是学生学习和生活的“家园”。近年来,随着“以人为本”理念的深入实施,生活管理已经成为各级各类学校学生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总体而论,目前各级各类学校学生管理中与学生生活相关的内容主要包括宿舍管理、日常行为规范和奖惩管理、学生资助管理、学生组织的指导与管理、心理咨询等方面。
3.安全管理:随着我国教育规模的迅速扩大、学生层次日益多样化,新的不安全因素不断增多,危害越来越隐蔽,校园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学生安全管理的意义不言而喻。严峻的现实一方面突显了加强学生公共安全教育的紧迫性;另一方面使很多学生管理者感觉到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压力越来越大。学生安全管理是通过管理的手段,以保护学生安全为目的,进行相关决策、计划、组织和控制等方面的工作,以实现控制事故、消除隐患、减少损失,使整个学校达到最佳的安全水平,为学生创造一个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总的来看,当前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安全管理的主要措施包括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安全预警机制、建立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与信息多向沟通机制、加强安全教育、建立良好的危机恢复机制等方面。
主要方法
一、学生个体管理和群体管理相结合
学生管理是为学生的教育工作服务的,学生的教育工作是为使每个学生个体的身心得到全面发展,而实施优质的教育。相应地,学校也要对每个学生个体实施优质的管理,为优化教育提供保障。学生不是完全独立存在的个体,他们会与其他学生个体结成这样或那样的联系,组成这样或那样的群体,从而对学生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学生管理必须注意个体管理与群体管理相结合。
(一)学生个体的管理
1.学生的需要与学生管理
需要是有机体对客观条件的要求,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需要。需要是行为的原动力,研究学生的需要对于学生个体的管理工作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青少年学生的需要从其内容来看,多与学习相联系,如:希望得到教师的表扬,希望得到好成绩等;从其满足的方式来看,多是由外部的刺激而获得间接或外部满足,如:家长、教师、同学、亲友对学生的评价。从其水平来看,水平较低,多以现实性需要和情境性需要为主,且较易从外部行为表现中观察到。
对学生个体的管理要了解学生个体的不同需要;针对不同需要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尽量满足其合理需要,转变其不合理需要;引导学生发展较高水平的社会性需要;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树立不同的合理的主导性需要,引导学生不断地健康成长。
2.学习动机与学生管理
动机是激发和维持个体进行活动,并使该活动朝向某一目标的心理倾向。培养和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是学生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培养学生的学习动机要引导学生形成合理的动机结构。学生的学习动机十分复杂,同一个学生个体从事学习活动,可能有对其内容直接感兴趣的原因,也可能是为了将来有用的动机,还可能是为了其他动机。学生管理工作要引导学生以正确的动机从事学习活动,要以为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动机为主导动机,形成合理的动机系统。
培养学生的学习动机还要创造各种条件,增强学生的学习需要和兴趣。例如:可以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使学生认识学习的目的、任务、意义来提高兴趣,引起需要;或通过榜样人物的思想行为和卓越成就引起学生的学习需要,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要注意合理利用学习结果的反馈效应,激发和培养学生的学习动机。让学生及时了解学习的结果,看到自己所学知识在实际运用中的成效,解答问题时的答案正误以及学习成绩的优劣,都可以激发学生进一步学习的动机。
开展适当的竞赛活动,合理利用奖惩手段,也可以有效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在竞赛过程中,学生的成绩动机或获得自尊与成就的需要较为强烈,学习兴趣和克服困难的毅力就大大增强,学习效果会有很大提高。若对比赛结果给予恰当的强化,则效果会更明显。
3.学生的感情与学生管理
感情是情绪、情感的总称。感情对人的行为,有促进或阻碍作用。引导学生积极感情的产生如爱国主义情感、正义感、集体主义情感等,将有助于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目的,自觉地刻苦学习。积极的感情还会加速对与决策有关的材料的加工,促进思维的流畅性,简化决策过程的复杂性;同时在积极的感情下,人倾向于用肯定的眼光看事物,作判断,做出积极的反应,因此,学生管理工作要培养和保持学生积极的感情。学生管理者也应对学生满腔热情,以积极的感情培养学生,管理学生。
4.学生的态度与学生管理
态度是个体对事物所持的肯定或否定的情感反应。学生对学校工作如果持积极的态度,就会做出积极反应,反之,就会做出消极反应。学生管理工作要通过创设一定的活动情境、对话情境、规范情境等,引起学生对人生、对社会、对学校的积极的态度。
(二)学生群体的管理
所谓群体,是指为了实现特定的目标而组织起来的,按照一定的规范相互作用、共同活动的组织团体。按照学生群体的形成方式,可以将学生群体分为正式群体和非正式群体。
正式群体是按学校正式文件的规定,在校领导者、班主任、教师的指导下,组织起来的学生群体。例如,学校的年级、班级、学习小组、学生会、班委会、团支部、少先队等。非正式群体是学生在相互交往中,白发地形成或组织起来的群体。如兴趣相投、关系密切的学生白发形成并私下活动的兴趣小组、小帮、小派等。正式群体的管理有明确的规章制度指导,这里着重谈谈学生非正式群体的管理。
1.正确对待不同类型的非正式群体
非正式群体可以分为:积极型、中间型、消极型和破坏型。
积极型的非正式群体,对学校正式群体、组织的发展有促进作用。对于积极型非正式群体应加以保护和利用,对其核心人物可以适当授权,不仅让他组织他的团体开展一些有意义的公开活动,还可以让他成为班委会或学校正式组织的成员。
中间型非正式群体是与组织若即若离,其活动与班集体或学校组织目标,有时一致,有时不一致,一般既没有什么积极作用,也没有什么消极作用。对中间型的非正式群体要采用教育和引导的方法。
消极型非正式群体属于偏离学校组织或班集体的非正式学生群体,其活动与校组织、班集体的目标不一致,对班集体、校组织会产生消极影响,但行为后果较轻,虽有违纪,但无违法。对消极型非正式群体,则应采取改造的办法。主要是从改造他们的思想、认识人手,加强思想教育来改造他们的行为。
破坏型非正式群体属于反学校组织或班集体的非正式学生群体,其活动后果较严重,不仅违纪,而且具有违法性质,如学生盗窃团伙、流氓团伙等。对于破坏型的非正式群体,重在预防,要注意防止消极型非正式群体向破坏型非正式群体转化。对破坏型非正式群体成员,学校仍然要以教育为主,特别是对情节较轻,出于好奇受人引诱而做了错事的学生成员,不应推给公安机关了事,要力争通过学校教育使其向好的方面转变。
r.加强正式学生群体的建设
搞好学生正式群体的建设,不仅可以有效地实现组织目标,还可以对非正式群体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例如:通过建立多种类型、多层次的学生正式群体,可以尽量满足绝大部分学生的需要,控制非正式群体的组成,通过内容丰富多彩、形式灵活多样的正式群体的活动,可以把学生的注意力和兴趣吸引到正式群体身上,削弱学生组建非正式群体的兴趣。尽管如此,学生管理工作还是应当允许非正式群体的存在,并认识到它们的存在,不仅允许它们在正式群体外存在,还可允许它们在正式群体内存在。只要这些非正式群体对正式群体无害,就不要排斥它,解散它,事实上是不可能禁绝非正式群体存在的。允许无害的非正式群体的存在,与正式群体建设并不矛盾,因为这样可以给学生更多的自由,更多的自我满足的机会,学生对正式群体会产生更强烈的归属感,而不会把过多的精力花在非正式群体上。
二、学生的自我管理和参与管理
学生的白我管理指学生对自己的生活、学习、交际等进行设计、安排和调控的活动。学生的参与管理则指学生投入学生群体中白我管理中来的活动。前者可培养学生的自主性,后者则可培养学生的责任心。
(一)培养学生主体意识和参与管理能力
1.主体与客体的概念
“主体”这一概念最初出现于哲学范畴内。到20世纪80年代初,“主体”思想渗透到教育科学领域,但是对这一概念的界定或描述仍然模糊不清,要么机械地划分:教育主体就是教师,教育客体是学生;要么认为教师是教育主体,学生也是教育主体,出现“双主体”论。
其实,主体、客体是两个关系范畴,两者相互依存、互相规定,没有主体就没有客体,没有客体也就没有主体,有主体一定有客体,有客体一定有主体,指出教师为主体,学生就必为客体。而且,教师与学生也是相互规定、相互联系的关系范畴;如果指学生为主体,那么教师就成为客体;如果教师、学生都为主体,那么教育活动的客体是什么?是教育内容、物质吗?所以,必须明确学校教育活动必然以教师为主体,学生为客体,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矛盾的对立统一的两个方面,相互规定、相互依存、相互对立,一定条件下又相互转换,所以,教师为主体与学生为客体的关系,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发生转变。
2.对学校工作中主体和客体关系的分析
学校工作包括教学和管理工作,教学又包括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从教学过程看,一个阶段是教师传授教育内容,学生接受新知识。这一过程中教师是作为主体存在,作用于学生,学生作为客体存在,接受教师的主动影响。另一个阶段是,学生把教师传授的新知识,同化到自己原有的知识结构中去的过程。这一过程中虽然有教师的导向、催化作用,但不起决定性作用。这一过程主要还是学生自主、自觉地实现知识内化、构建新知识体系的过程。此时,学生是主体,客体是教师所授的知识,教师只是条件。还有一个阶段就是学生完全独立地自学的过程,学生在自己的兴趣、好奇心的推动下,激发出强烈的求知欲,在没有教师的直接作用下,自主、白觉地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这一个过程完全是学生的主体能动活动。学生是学习的主体,科学文化知识是客体。
从师生关系来看,首先,在教育内容的传递上,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是教与被教的关系。教师是教育者,学生是受教育者;教育者是教育实践活动的主体,他把受教育者作为对象,以其自身的活动来引导、促进受教育者的身心发展和变化,他把教育措施作为手段,用它把自己的活动传导到受教育者身上,使受教育者发生合乎白己意图的变化。受教育者是教育实践活动的对象,处于客体的地位,接受教育者对自身的影响,按照教育者指明的方向,积极地转化教育影响,朝着健康、明确的方向发展。从这一角度看,可以明确地指出教师是教育主体、学生是教育客体。但是,这一关系仍然不能机械地、僵化地看待。现在有的学生知道的东西比老师还多,教师有时也要从学生那里学到新的知识,这一状态下教师就成了教育客体,对教师产生影响作用的学生就是教育主体。孑L子日“教学相长”“三人行必有我师”,就是这一状态的真实写照。其次,在德育过程中,师生之间联系的过程,是相互促进相互影响,使双方道德都不断完善的过程。在这一个过程中,教师以自身的言传身教影响学生道德形成,发展学生良好的道德认知、道德情感、道德意志和道德行为,此时教师是主体的存在,学生是客体存在。然而,有时学生的某一道德行为会引起教师内心极大的震动,从而使教师转变那些不好的认知和观念,使自身道德结构更加完善,这样,学生就成了主体,而教师则成了客体。最后,在人格上,师生是一种平等的关系。教师与学生都是一定社会中的独立个体,都是公民的一分子,处于政治上平等的地位,没有尊卑之分。如果是教师的主动行为对学生的人格产生影响,教师是主体,学生是客体;如果是学生的自主行为对教师发生作用,学生就是主体,教师就是客体。
从学校的管理工作分析,学校的管理关系中有校长一教职员工,校长一学生,教职员T一学生,学生干部一学生四种关系。第一种情况不涉及学生,此处不予分析。第二种情况稳定性相对较大,也不做详细论述。第三种情况从传统的静态的观念看,学生是被管理者,教师是管理者,这是绝对的。但是如果换一个角度看,现代学校管理要求实行民主管理、参与管理,我们通常称“学生是学校的主人”,那么学生也必然应该参与学校管理,参与学校有关事宜的决策,即学生的意见、建议在学校管理的决策过程中必须予以考虑。一旦学生的思想在学校的决议中得到体现,就会对教师产生影响,这样学生就在一定意义上成了管理的主体,教职T就成了客体。第四种情况是学生干部一学生,这是学生白己管理白己的情况,学生既是主体也是客体。因为主体既可以用于学生个体,也可以用于学生群体,学生干部(或代表)体现的是学生群体的意志,是学生对自己的管理,是一种自我管理。所以此刻的学生既是管理的主体,也是管理的客体。
通过以上的主体和客体的关系的分析,我们可以把发展学生的主体意识描述为:使学生意识到,从某种意义上讲,学生在学校教育、管理活动中是处于主体地位的,是活动的主体。同时,特别是从学校管理角度的分析中可以看到,发展学生的主体意识与学生参与管理、发展学生参与管理的能力密切相关,只有让学生参与管理,自己管理自己,学生才能在一定程度上处于管理的主体地位。意识是对客观事物的反映,只有学生处于主体的地位,才有可能形成学生的主体意识。而要让学生参与管理,必须提高学生的参与管理的能力;能力是顺利完成某项任务是必须具备的心理特征的总和,即只有具备了相应的能力,才能成功地完成某项任务,只有拥有了参与管理的能力,才能成功地参与管理。简言之,要发展学生的主体意识,必须让学生自我管理、参与管理,培养学生自我管理和参与管理的能力。
(二)培养学生自我管理和参与管理能力的途径
1.创设良好的环境
现代科学证明,环境因素对人的能力形成的作用不可低估。环境可以分为物质环境和文化环境。此外,所谓创设良好的环境,指的是创设良好的校园文化环境,特指要在学校内部建立良好的民主管理制度,营造学生自我管理和参与管理的氛围。
学生是学校的主人,应该对学校的发展负有一定的责任,但是学生往往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没有一种“当家做主”的主人翁意识,对学校的事务漠不关心,更别谈参与管理。这种情况来源于学校领导和教职工对学生认识的偏差。他们认为学生年龄小、知识少、能力差,对学校工作不可能了解,学生在学校里只是来学习的,是处于被管的地位的,学生没有自我管理、参与管理的能力。一方面学生没有对学校负责的精神,另一方面校方没有民主管理的意识,这样就不可能形成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文化环境,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和参与管理能力就不可能得到发展。这就需要在学校内部开展民主意识的双向教育,既要对学生进行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的教育,又要使学校领导和教职T懂得:学生是学校的主人,有必要也有能力自我管理和参与管理;懂得学生是具有主体性的社会个性,而且在现今这个信息社会,学生通过各种媒体所接受到的信息,所掌握的知识,比有些教师还要多;学生有权利,也有义务进行自我管理和参与管理,校方要保证学生的这种权利得到行使,义务得到实现。学校管理者与教师的观念是第一位的影响因素,如果不允许或不创造条件,学生有再强烈的参与意识都是难以实现的。
2.积极引导学生参与学校管理实践活动
人的能力是在实践活动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离开了实践活动,人的能力就难以形成和发展。我国古代思想家王充早就提出过“施用累能”的观点,即能力是在使用中积累的。大量的事实资料也证明,音乐能力只有在音乐的实践活动中才能形成和发展,科研能力也只有在科研的实践活动中才能形成和发展。当然,学生的自我管理和参与管理能力也只有通过学校管理的实践活动才能形成和发展。
在创设良好的学校管理文化环境后,就要通过各种形式,有意识地引导学生进行参与管理活动和自我管理活动。例如,通过设立由教师、学生家长、社区名流、学生代表等组成的校务委员会,对学校的重大问题的决策进行咨询和商议;通过实行校务公开,引导学生充分运用白己的权利,如发言权、监督权等,对学校事务的管理献计献策,监督帮助形成校长的决策意见以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计划;让学生自己建立各种班、组、队、会、团的组织,产生各级各类学生干部,建立白己的各项规章制度,开展各种各样的自我管理活动,培养和发展学生参与管理、白我管理的能力。
3.培养学生优良的个性品质
在实践活动中,优良的个性品质对能力的形成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学生参与管理和自我管理的动机会影响参与管理和自我管理的能力的发展。动机强,学生就会在实践中自觉积累管理经验和知识,从而不断提高自身的管理能力;动机弱,参与管理的意识和行为淡漠,就不会在管理实践活动中主动地积累经验和知识,更谈不上发展能力了。
管理活动中,学生谦虚好学的态度,有利于管理能力的发展。活动中有不理解之处或难以决策的地方,谦虚好学的学生乐于请教学校领导、教师或其他有经验的同学,无形中就增长了白身的经验和知识,发展了自己的能力。相反,骄傲的学生就会认为白己这也知道,那也明H,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也不请教,不咨询,知识、经验得不到增加,能力当然上不去。
坚强的毅力有助于能力的增长。在管理实践活动中,总会遇到一定的困难,没有克服困难的毅力,就无法完成活动任务,更谈不上能力的增长。即使是管理能力较差的学生,只要有毅力,百折不挠,勇于克服困难,其能力最终是会得到发展和提高的。当然,发展学生自我管理和参与管理能力不能只限于以上几条途径,但是以上三条途径是学校培养自我管理和参与管理能力所应该予以足够重视的。
三、常规管理和异常管理相结合
学生群体是一个异常活跃的群体,充满了各种变数,故对学生群体的管理必须做到常规管理与异常管理相结合。
(一)学生的常规管理
所谓学生的常规管理,是指有一定规章制度可依的、经常性的学生管理活动,也称为静态管理。对学生的常规管理包括学校招生工作的管理和学生入学后的管理。
学校招生工作的管理在不同层次、不同类别、不同地区的学校有不同的做法。一般来讲,小学、初中和高中一年级新生是经过招生工作这一关而被吸收进校的。小学和初中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以“就近入学”为原则,学校招生管理工作要了解本地范围内的生源情况,按本地区的有关规定,把实现应有的普及率作为首要工作任务和内容。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管理工作,包括招生宣传、报名、考试等一系列活动,并按学校规定的程序录取学生。此外,还要准备处理有关学生的转学、复学、插班等事宜。
学生入学后的管理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工作:学籍管理、生活管理和社团管理。学生的学籍管理包括编班、考勤(检查、登记、统计学生的考勤、迟到、早退、缺课、旷课等情况,办理请假事宜)、考核(规定考核办法、组织考核活动、记载和分析考核结果)、拟定和执行奖惩制度、核定学生升学情况等。学生生活常规管理包括食堂常规管理、宿舍常规管理、集会常规管理等。社团的常规管理根据不同的社团规章规定,其内容繁多,不一一列举。
常规管理以规章制度为依据,但不能死抠规章制度。实际的管理活动中,常规起导向作用和一般的限定作用,具体情况,还要具体分析、具体解决。常规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要根据学校的发展及时做出调整,以适应学校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学生的异常管理
所谓学生的异常管理,是对学校内所发生的,与学生有关联的偶发、突发事件的管理。这种管理没有现成的规章制度可依,需要管理者对可能的事故有所了解,有所准备,面对事变沉着冷静,发挥主观能动性予以积极的解决,校内的异常现象、事件一般有以下几种。
1.师生冲突
师生冲突是指师生之间的行为的对立或对抗。根据不同的表现形式归纳为三种情况。(1)教师和学生在课堂里的正面冲突,表现为学生和教师发生面对面的对抗行为或暴力行为。(2)教师和学生在课堂以外的冲突。这种冲突一般并不表现为师生双方的正面冲突,而是表现为学生借助其他手段对教师进行报复,它往往是师生课堂冲突的引中和发展。(3)教师和学生家长的冲突。这种冲突常常是由教师对学生的违纪行为的不当处理所引起的。
师生冲突产生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或者因为学生上课没有守纪律、故意挑衅,引起冲突;或者因为教师与学生的价值观对立,对事物的评价标准不一致,引起冲突;或者归因于教师素质、能力不高,对学生的违纪行为处理过火,引起学生及其家长的不平和反感,引起冲突等等。
对于师生冲突的管理,重在防患于未然,而关键还是在于教师这一级。因为,教师在冲突中往往起着主动的、决定性的作用,即使是学生的故意挑衅,也可能是因为教师的某些言行令其不满所致。这就要求教师在处理有关师生冲突的问题时注意做到:尊重学生的人格,树立师生平等的意识;树立教育法制观念,知法守法,依法治教;树立成才必先成人的思想,防止因要求学生成才之心太迫切,而导致粗暴的简单的行为产生;要掌握有关的教育学、心理学的理论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教学能力、教育技巧,形成高超的教育艺术和教育机智。
2.学生人身伤亡事故
学生人身伤亡事故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由于纯客观的条件造成的,没有教育者主观意志和行为发生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学生人身伤亡事故。例如,某市一中学因篮球架未安放稳定,导致学生在玩篮球时被倒塌的篮球架砸死。再如,1996年9月6日晨,云南省临论县南屏小学举行升旗仪式,学生在过天桥的途中发生拥挤,造成死亡24人,重伤17人,轻伤57人的特大学生伤亡事故。这种情况虽然没有学校教育者的主观意愿和行为的影响,但学校仍然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另一种是由于学校教育者不当的言行的直接或间接影响,造成的学生人身伤亡事故。例如,某学生随家长工作调动转学,学校有关人员为达到一定目的故意刁难学生,致使学生服毒自杀。再如,老师因某学生考试成绩太差,决定将成绩单寄回该生家中以作为惩罚,由于该生“家教甚严”,学生害怕回家挨打,而走上了轻生的道路,这种情况下,有关的教育者和学校都应承担责任。
对这类事件的管理,同样是重在预防。预防时要把握以下几条策略。(1)要明确学校应当对(青少年)未成年学生施行保护的义务。学校有义务对未成年学生施行保护,未成年学生(中小学生多为未成年学生)有权利要求学校对其施行保护。(2)要提高学校保护青少年学生的能力,即要从思想观念、法律意识、行为能力几方面人手,不断提高学校管理者和教师的素质。(3)要加强对学校可能导致学生伤亡的客观存在和主观存在的检查、控制和监督。(4)要对学校造成学生伤亡的行为,依法追究学校及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3.学生犯罪问题
在世界范围内青少年学生的犯罪现象都呈上升的趋势。以日本为例,1950年青少年犯罪被捕的人数占总人口的1.3%;1964年占全国总人口的1.6%;1980年则上升到1.9%,而且犯罪手段越来越成人化,活动后果越来越严重。造成青少年犯罪的原因,除了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因素外,还有个体的生理心理因素,更重要的是家庭与学校教育方面的原因。
学校的学生管理工作针对这一问题要注意做好以下工作:开展法律常识普及教育;开展心理辅导和青春期教育;制止“流失生”,帮助“双差生”;对学生家长进行有关家庭教育的知识讲座;创设学校健康、愉快、活泼、向上的校园文化环境。
4.学生吸烟、吸毒问题
青少年学生吸毒问题现在也成了一个世界性的问题,必须引起学校管理者的足够重视,特别强调预防在先。这需要学校与家庭相互沟通,联合行动。家长要注意白己的行为对孩子的影响,为孩子提供一个互爱、守纪、温暖和向上的家庭环境,培养孩子对吃、喝、玩、乐的正确态度;培养孩子的独立性,教师要在呵护学生的好奇心的同时,注意培养学生的是非观;注重理想教育和美育;教育学生踏实、好学、向上,不要爱慕虚荣;及早发现并纠正学生的不良品行,开展禁毒知识教育,帮助学生认识毒品的危害性;及早纠正学生的心理问题,如焦虑、抑郁等;明令禁止,并想方设法不让学生与吸毒者为伍。
中小学生的管理主要是常规管理,但异常管理也不容忽视,两手工作都要做,两个准备都应有,两种管理相辅相成,紧密结合,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