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在原石嘴山市人民法院的基础上逐步发展而来的。1962年2月石嘴山市人民法院成立,下设审判庭、办公室两个机构,工作人员16人。1973年在原石嘴山市人民法院的基础上,成立银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975年12月改名为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大武口区、石嘴山区、石炭井区和平罗县、惠农县、陶乐县三区三县6个基层法院。由于行政区划的整和合并,目前石嘴山市中级法院下辖大武口区、惠农区、平罗县两区一县3个基层法院,坐落于石嘴山市大武口去鸣沙路35号。全院现有人员153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人数占全院总人数的97.4%。
院情简介
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在原石嘴山市人民法院的基础上逐步发展而来的。1962年2月石嘴山市人民法院成立,下设审判庭、办公室两个机构,有工作人员16人。1973年在原石嘴山市人民法院的基础上,成立银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975年12月改名为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大武口区、石嘴山区、石炭井区和平罗县、惠农县、陶乐县三区三县6个基层法院。由于行政区划的调整和合并,目前石嘴山市中级法院下辖大武口区、惠农区、平罗县两区一县3个基层法院,
机构设置
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研究室、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审判监督庭、立案庭、执行庭(局)、审判管理办公室、法警支队共计15个职能部门。
法院建设
近年来,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突出“政治建院、和谐立院、文化兴院、科技强院”的治院理念,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坚持服务大局,积极投身法治石嘴山、平安石嘴山建设;狠抓执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创优社会环境;强化社会责任,健全完善案件风险评估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全院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和信息化建设迈上了新台阶。
所获荣誉
近年来,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民三庭、行政庭、审监庭、法警支队、审管办等部门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表彰,8个部门受到自治区高院表彰,23名干警受到自治区级以上表彰奖励。
地理位置
最新修订时间:2023-02-13 10:04
目录
概述
院情简介
机构设置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