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歌舞团创建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的一九五八年金秋时节。主要由来自伟大祖国首都北京的、中央歌舞团、空政歌舞团、铁道兵文工团、全总文工团的支宁人员和原甘肃省银川地区文工队组建而成,一九八六年底合并了原银川市文工团。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又不断吸收新鲜血液,其中多数为各大艺术院校的毕业生,这批毕业生已成为该团的重要力量。
该团现有由回、汉、蒙古、满、朝鲜、藏、羌、土家等民族组成的近三百人的演职人员队伍,是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厅直属的国办省级艺术表演团体。该团设有编导室、歌队、舞蹈队、交响乐队、民族管弦乐队、舞美工作中心、科研室及人事科、业务科、办公室等机构。
多年来,该团创作、演出的“花儿”歌舞剧《曼苏尔》、民族舞剧《
西夏女》、大型民族乐舞《西夏土风》、大型回族歌舞《九州新月——回族之花在中国》、三卷西夏乐舞《漠海羌笛》、舞蹈《喜悦》《山娃子》《黄河船歌》、交响音乐《六盘史诗》(钢琴与交响乐队)、《第二组曲——塞上掠影》《波斯壶之梦》等曾多次代表自治区参加历届
中国艺术节、西北音乐周及《’94中国旅游艺术节暨广东欢乐节》的展演,并曾数十次在全国获奖。
宁夏歌舞团创作实力雄厚,演员阵容强大、年轻、整齐,足迹遍及大江南北,曾应邀参加亚洲太平洋艺术节、世界民间艺术节,先后出访加拿大、塞内加尔、加纳、印度、巴基斯坦、印尼、斯里兰卡、泰国、新加坡、日本、美国、哈萨克、土库曼、阿塞拜缰等国家,其优美的艺术受到这些国家观众的一致赞赏。
一九九六年四月,以宁夏歌舞团为主组建的“中国艺术团”,代表国家随中国政府文化代表团出访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参加了第十四届平壤“
四月之春友谊艺术节”的盛大演出活动,艺压群芳,获得多项金、银重奖并被授予团体金奖,为祖国争得了崇高的荣誉,在该团团史上又写下了新的光辉的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