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宁德市蕉城区政府机构
根据《中共宁德市委办公室、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蕉城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宁委办发〔2018〕32号)和《中共宁德市蕉城区委办公室、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蕉城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区委办发〔2018〕17号),制定本规定。
主要职责
(一)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和重要活动安排,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各部、委、办、局发送区政府的公文;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审批。
  (三)根据区政府领导指示,组织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中央、省、市派驻蕉城单位、驻军等关系,对相关事项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决定;根据区政府领导指示,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区政府领导科学决策服务。
  (四)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区政府文件、区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及上级领导批示的落实情况,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加强与人大常委会、政协办公室的联络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交办、督办工作;负责统筹规范全区政府系统督查检查考核工作。
  (五)负责区政府门户网站的管理和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行政机关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区政府文电运转、政务信息及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管理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工作,承办政府信息公开事宜,做好政府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
  (六)负责管理区政府总值班室工作,了解和掌握区内外重大情况、动态,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和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区政府领导处理突发性事件和重大事务;负责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值班工作,协调指导全区政府系统值班网络建设。
  (七)负责管理区政府经济研究中心工作,了解和掌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态势,组织开展调查研究,为区政府领导提供决策参考。
  (八)组织、协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开展效能建设工作,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履行职责、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提高效能、勤政廉政以及执行机关效能建设规定等情况;承担区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实施绩效管理,对改善行政管理提出意见或建议;受理对机关效能问题的投诉,依法依规处理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机关效能建设规定的行为;实施效能问责和受理不服效能问责的申诉。
  (九)负责全区性会议和重大会议活动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区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和其他有关管理工作;按照责任分工负责区政府大院安全保卫、爱国卫生、环境绿化、机关食堂等综合事务管理工作。
  (十)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外事工作的指示与决定;负责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事机构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全区外事工作;指导和管理我区对外民间交往。统筹协调管理全区因公出国及赴香港、澳门工作,在授权范围内,审批或审核我区因公派遣团组出国及赴香港、澳门事宜。在授权范围内,办理邀请外国人来蕉相关事宜。
  (十一)负责组织接待来我区访问的重要外宾及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外交人员;统筹安排区领导的外事活动;牵头处置境外涉及我区和我区涉外突发事件;维护我区机构、人员在海外的安全和合法权益。
  (十二)研究拟定全区金融发展规划及相关金融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地方金融改革发展稳定重大事项和推动地方法人机构发展;联系、协调中央驻蕉金融管理部门、地方金融行业管理部门和各类金融机构,建立沟通合作机制。协调、配合中央驻蕉金融管理部门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地方金融安全稳定。承担区金融工作议事协调机制工作机构日常工作。
  (十三)协调、推动全区资本市场建设和发展;推进全区企业上市公司再融资;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监管和服务。
  (十四)贯彻执行党政机关接待的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区委、区政府的公务接待、商务接待和外宾接待等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各乡镇(街道)和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务接待工作。
  (十五)负责拟定全区海防管理的政策、规划;组织协调海上治安综合管理和专项治理行动,开展“平安海域”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反偷私渡人员遣返事务,开展隐蔽战线斗争;组织协调开展军港航道清障和全区海防基础设施建设、设备使用维护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区政府办公室归口管理单位的管理工作。
  (十七)办理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八)职能转变。
  1.将口岸协调的工作职责划给区商务局。
  2.将原区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的涉侨事务管理职责划给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将原区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的海外华人华侨社团联谊等职责划给区归国华侨联合会。
  3.将原区政府法制办公室承担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等职责划给区司法局。
  4.增加外事协调的工作职责。
  5.划入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的监管职责;划入区发展和改革局的推进全区企业上市和再融资职责。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财政局关于政策性农业保险职责分工。区财政局负责牵头推进全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协调推进全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3.与区直相关行业主(监)管部门关于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各类交易场所监管职责分工。区金融工作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全区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业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各类交易场所的统计监测、日常监管、违规处理和风险处置工作。相关行业主(监)管部门负责本部门管辖的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业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各类交易场所的统计监测、日常监管、违规处理和风险处置工作。
内设机构
  (一)秘书股。负责做好办公室日常事务性工作、有关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负责区政府领导、办公室领导日常活动的协调、安排和接待事务;负责办公室行政后勤等事务;负责办公室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办公室直属单位干部职工的人事及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办公室内部管理协调工作及办公室人员考勤工作;负责陪同厅级以上及重要来宾到我区考察等接待工作;负责区委、区政府安排的大型会议接待活动的落实;负责区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的会议审批管理及主要领导外出请假等工作;负责办公室制度的制定完善和落实工作;完成区政府领导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一股。负责收集政府工作各项资料信息,搞好调查研究,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随时掌握经济工作全局动态,搞好季度经济运行分析;负责区政府综合性文字材料起草、主要领导讲话稿和汇报材料;负责区政府主要领导文字材料的整理、编辑和归档工作;负责做好区政府常务会议的记录,并做好会议纪要;区政府新闻发布和有关新闻报道的文稿把关;根据区政府领导指示,开展调研研究,撰写调研报告;完成区政府领导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综合二股。对应市政府办公室综合二科,做好沟通协调等工作;办理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含人防、公积金)、城市管理、中心城区建设等方面的业务工作;负责做好全区海防管理协调工作;草拟有关文件、讲话稿;负责审核部门为区政府或区政府办代拟文件,做好区政府相关专题办公会议的会务筹备、会议纪录及纪要编写工作;安排做好区政府领导下乡调研服务工作;完成区政府领导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区政府督查室。负责上级和本级领导批示件的落实反馈,负责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和现场办公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与反馈,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查;负责省、市、区政府主要领导批(指)示件的办理,并及时反馈;负责区委、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收集、整理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督办区政府领导批示的信访件跟踪落实工作;负责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交办、督办工作,并草拟有关文件、讲话稿;负责统筹规范全区政府系统督查检查考核工作,指导全区政府系统督查业务工作;完成区政府领导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绩效建设股。协助区效能办组织、协调和监督全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组织协调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负责对各部门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工作;负责督促落实区委、区政府领导有关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批示;负责研究拟定党委、政府绩效管理工作规划、评估标准和机关效能建设有关制度;负责机关效能建设和马上就办工作的调研、宣传和推动;监督检查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指导各地各部门实施绩效管理,开展绩效管理情况过程分析监测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受理对机关效能问题的投诉、受理有关申诉、复查复核;指导、协调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监督检查有关部门自行机关效能建设规定,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实施效能问责;办理机关效能建设的其他事项;完成区政府领导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信息技术股。负责主办《蕉城政讯》,向省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室报送信息和专题报告,承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负责全区政务信息的采集、筛选、加工、编辑、传递、反馈和存储等日常工作;负责组织信息调研,向区政府领导提供专题信息并草拟有关文件、讲话稿;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负责办公室信息技术管理工作及办公现代化建设;负责全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和政府网站组织、规划、协调、指导;负责区政府门户网站、全省政务视频会议蕉城区分会场设备调试和全区视频会议的建设和运行管理;负责办公室信息技术管理工作;完成区政府领导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政策法规股。收集、汇总、研究有关政策法律规定,为区政府办公室内部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参谋服务;负责区政府办公室内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负责区政府办公室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负责推进区政府办公室依法行政工作;完成区政府领导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行政股。负责拟定区级机关事务管理制度和标准;根据国家、省和市的有关规定管理公务用车的更新、配备等相关工作;承办区政府各项会议的后勤保障工作,协同区直有关部门做好区级接待和区级大型重要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区委、区政府重要办公场所的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养护等工作;负责区直财务隶属单位工资统付、经费预算、日常财务管理、财务决算;负责区直财务隶属单位国有资产的账务登记工作;负责对区直财务隶属单位财务人员培训及业务指导;负责全区大型活动的经费保障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统计报告和绩效考评制度;负责区政府机关食堂的管理工作;负责区委、区政府重要办公场所安全保卫工作,督促检查安全保卫措施的落实,认真履行保卫工作职能;负责出入大院各类车辆的审核把关;完成区政府领导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房管股。负责区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配置(含调剂、置换、租用和建设)、使用、维修、处置等管理工作;负责区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转移、登记办理等工作;负责区委、区政府有关办公场所的基建修缮、水电保障等日常维护和房产管理工作;负责区委、区政府机关基建工程的各项前期筹备工作和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并及时保存档案;负责区委、区政府名下住房的调配、维护等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十)文电股。负责区政府及办公室日常公文处理并指导全区政府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制定公文处理的规章制度及全区公文处理工作的规范性要求;负责区政府系统印鉴的制作与颁发、销毁,以及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印鉴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区政府及办公室公文的复核工作;负责公文格式、体例的把关审核工作;负责区政府及办公室日常文件、文书的收发、登记、传递、归档、资料管理及报刊征订收发工作;负责承担区政府办公室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国务院及办公厅、省政府及办公厅、市政府及办公室、区政府及办公室公文的立卷、归档、清退、销毁等工作;完成区政府领导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机关党建办公室。负责区政府党组、区政府办公室党组、区政府办公室党支部党建工作;负责区政府办公室口党委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完成区政府领导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外事协调股。负责承担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日常工作,协助筹办区委外事委员会会议、全区外事工作会议等全区性外事工作会议;负责区政府对外宣传工作,配合和协助党委宣传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工作;归口管理和指导全区因公出国及赴香港、澳门工作;审核、审批因公出国及赴香港、澳门事项,为因公出国人员申办因公护照及签证,为因公赴香港、澳门人员申办因公通行证及签注,管理因公护照及通行证;为我区商务人员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办理应邀来访外国人士的签证邀请函件;负责组织接待来我区访问的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统筹安排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和区政协领导的外事会见活动;负责管理和协调我区各单位与外国领事机构的交往活动;负责协调管理来访的外国记者,指导有关单位对外国记者采访活动的安排;负责加强与市外办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工作信息动态,提出全区外事工作对策和建议,协助做好全区外事工作的谋划和协调;负责汇总起草全区和全局性综合文稿,并向市外办和区委、区政府报送外事工作信息;负责牵头、协调处置境外涉及我区的突发事件,维护我区公民和企业机构在海外的安全与合法权益工作;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在蕉发生的涉外案件;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金融综合股。
  1.承担区金融工作议事协调机制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协调、推动全市金融业发展规划;负责宏观金融形势综合信息、数据收集,研究分析地方金融形势、金融运行情况,起草重要工作报告和综合性文件;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区金融人才和队伍建设,做好金融人才发展相关服务工作。
  2.负责联系银行业和保险业机构相关事务;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区地方银行业、保险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全区企业上市和再融资;指导、推动地方法人银行业、保险业机构的组建、管理和规范发展,并开展监测、评价;协调市农信联社等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职责;协助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联系银行业和保险业监管机构及协会,协调配合推进全市银行业和保险业改革发展稳定有关工作;负责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的监管、服务工作,并开展监测、评价;统筹协调、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主(监)管部门加强对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监管。
  3.统筹协调、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主(监)管部门加强对相关交易场所统计监测、日常监管、违规处理和风险处置工作;统筹协调、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主(监)管部门加强对投资公司、社会众筹机构的监管;配合做好全区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和风险防范工作。
  4.承担区金融风险防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全区金融风险防控工作;负责协调推进全区地方金融风险应急管理体系建设,配合拟定金融分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协调配合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推动建立健全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和防范工作机制,维护地方金融稳定;完成区政府领导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员编制
区政府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为28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股级职数14名(含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股级职数1名)。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4名。
现任领导
副局长:王丽霞
其他事项
区政府办公室负责管理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共宁德市蕉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中共宁德市蕉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执行。
获得荣誉
2018年5月28日,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入选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第十三届福建省文明单位”候选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最新修订时间:2024-10-19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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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