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专区
1949年的宁波行政区划
宁波专区,位于浙江省东部。1949年5月25日,宁波解放,原浙江省第六行政专署改称为浙江省第二专区,统辖鄞县、余姚、慈溪、镇海、奉化、定海、象山等七县。是年11月,第二专区改名为宁波专区。专区、地区均为省派出机构,非地方行政区。
1952年10月22日,宁波专区辖鄞县、余姚、慈溪、镇海、奉化、定海、象山、上虞、新昌、嵊县、宁海及庵东盐区。
1952年6月6日,宁波专区辖县十二,即鄞县、余姚、慈溪、镇海、奉化、象山、上虞、新昌、嵊县、宁海、定海和绍兴县。
1954年6月1日,宁波专区扩大为十三个县一特区,即鄞县、余姚、慈溪、镇海、奉化、上虞、新昌、嵊县、宁海、绍兴、临海、天台、三门和庵东盐区。
1957年9月23日,宁波专区统辖县十一,即鄞县、余姚、慈溪、镇海、奉化、上虞、新昌、嵊县、绍兴、诸暨和萧山县。
1958年12月29日,宁波专区缩小为九个县,即余姚、慈溪、象山、奉化、上虞、嵊县、绍兴、诸暨和萧山县。
1959年12月15日,宁波专区统属县十,即绍兴、余姚、慈溪、奉化、上虞、嵊州、诸暨、天台、象山和舟山县。
1961年12月15日,宁波专区扩大为十三个县,即绍兴、余姚、慈溪、奉化、上虞、嵊县、新昌、诸暨、天台、象山、宁海、舟山及鄞县。
1962年,宁波专区辖县十一,即绍兴、余姚、慈溪、奉化、上虞、嵊县、新昌、诸暨、象山、宁海及鄞县。
1963年1月3日,宁波专区统属十二个县,即绍兴、余姚、慈溪、奉化、上虞、嵊县、新昌、诸暨、象山、宁海、鄞县和镇海县,
1964年9月20日,宁波专区统县七,即鄞县、奉化、镇海、慈溪、余姚、宁海及象山县。
1968年,“文化大革命”时期,宁波专区改称为宁波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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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2-05-13 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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