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和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宁波市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是宁波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局级。
主要职责
(一)负责海空港口岸和陆路邮路口岸开放、扩大开放和临时开放及关闭的审查、报批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口岸查验单位编制、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的审查、报批工作。
(二)负责全市口岸工作的综合管理、协调、督促检查,协调推进口岸大通关建设,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改善口岸营商环境。建立协调机制,保障口岸高效畅通和口岸重大活动的开展。协助处置口岸突发事件和交通工具、人员、货物违法违规案件。协调处理口岸各单位之间以及口岸工作中的争议。
(三)负责口岸经济综合研究,拟订发展规划、计划。牵头推进宁波国际航运物流产业聚集区建设发展。负责宁波航运交易所等航运功能性机构的建设管理。
(四)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市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
(五)负责口岸和反走私科技和信息化工作、电子口岸和“单一窗口”建设和运行管理,协调指导口岸科技成果应用。组织、协调口岸监控中心建设和管理。
(六)负责国际航运服务中心的管理,负责北仑通关中心、空港通关中心和国际邮件互换局的协调、指导,协调进驻单位优化通关服务,开展文明创建工作。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现任领导
内设机构
(一)秘书处。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宣传、文秘、档案、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协调综合业务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内部行政管理。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普法教育。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工作。
(二)口岸一处。负责口岸开放规划编报和口岸开放事项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口岸大通关建设,协调口岸重大活动保障,协调指导安全口岸建设,协调处置口岸应急突发事件。负责口岸外贸运输现场的指导和协调。负责口岸外事礼遇、重要贵宾、重大活动接待的协调工作。负责协调处理口岸工作中的争议。协助做好对口岸业务投诉和举报的处理。负责口岸信息统计工作;牵头组织文明口岸建设和国际卫生港建设。承担市口岸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口岸二处。负责口岸经济综合研究和分析。负责口岸服务机构国内外交流与合作。牵头推进以国际航运服务中心为核心的宁波国际航运物流产业聚集区建设。负责宁波航运交易所等功能性机构建设管理。引进培育口岸服务业衍生新业态。
(四)反走私处。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反走私专项斗争和联合行动,配合查处走私大案、要案。牵头做好基层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受理反走私工作来信来访和举报。负责打私信息统计分析,开展进出口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反走私宣传教育。承担市反走私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科技信息处。负责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平台运维和安全管理。负责口岸科技和信息化建设调研,拟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口岸科技信息化新技术、新成果的引进、应用。承担智慧口岸建设和口岸综合信息监控平台建设和管理。
(六)综合服务处。负责国际航运服务中心的管理,负责北仑通关中心、空港通关中心和国际邮件互换局的协调、指导。协同有关部门督促检查各进驻单位文明高效地开展工作。负责组织各进驻单位开展文明创建活动。负责机关财务、资产及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办公信息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令9:00-12:00 14:30-18:00
冬令9:00-12:00 14:00-17:30
机构地址:宁波市东部新城昌乐路266号
宁波国际航运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