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北区慈善总会
宁波市江北区慈善机构
协助政府开展赈灾救济工作,接受、分配国内外通过本会捐赠的资产。
主要职责
一、筹募和管理符合本会宗旨的各类慈善资金;接受个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捐赠;接受海外及港澳台地区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接受政府委托的其他捐赠;开展合法的社会募捐活动。
二、组织开展各类扶贫济困的社会救助工作,包括助寡、助孤、助残、助困、助医、助学等,扶助社会弱势群体;积极参与政府的扶贫工作和社会救济工作。
三、
四、资助和兴办社会慈善福利事业以及服务于慈善事业的实业,参与其他社会公益性慈善援助活动。
五、组织和支持热心社会慈善事业的志愿者队伍,承担本会、本区域慈善项目的实施和开展各类公益活动,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扶助和服务。
六、开展慈善宣传,提高社会慈善意识;组织编撰有关慈善事业的书刊、资料,组织和开展慈善事业的理论研究;反映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为政府制定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提供参考。
七、开展和国(境)内外慈善团体、友好人士的交流合作;为在我区举办慈善事业的人士、企业及各种机构提供帮助和服务。
八、指导、协调和促进本区各慈善团体、慈善分支机构、实体机构活动,促进地方慈善事业的发展。
九、承办政府委托的慈善工作。
领导信息
姓名:胡德法
职务:会长
姓名:冯君其
职务:副会长
姓名:翁启荣
职务:副会长
姓名:李兴国
职务:副会长兼秘书长
姓名:孔宇
职务:副会长(兼)
内设机构
名称:办公室
地址:总会机关
职责:
综合协调总会日常政务工作;起草和审核重要文件报告,承办重要会议的组织保障工作;负责秘书、文书档案、信息化综合工作;负责宣传报道、网站更新与维护、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负责总会财产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
名称:财务室
地址:总会机关
职责:
一、掌握政府部门和总会自身的各项财务收支规定及实施办法,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二、负责会计报表的编制,及时向有关部门或领导报送报表。
三、负责总会预算编制和年终财务决算,参与拟定总会财务收支规划,考核下属机构的财务状况。
四、认真审核每一笔收支的原始凭证、报销凭证及其它附件的正确性,以及检查报销凭证的经办人、验收证明、主管签字的可靠性,检查收支款项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对不符合规定及手续不完备的,退回给经办人员补办手续或拒绝支付。
五、 对各类应付款、应收款、暂付款、暂收款等往来款项,按月核对,及时清理。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单位地址
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499号(花园宾馆4楼)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4-19 14:43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