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曙区统计局,是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承担组织领导、协调和指导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和规划以及省、市统计法规、规章。
(二)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区生产总值,监督管理各镇(乡)、街道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组织开展普查。牵头组织人口、经济和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省情省力、市情市力、区情区力普查和大型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区情区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制度。执行全区第一、二、三产业以及能源、环境、投资、科技、社会、人口、劳动和就业、消费等统计调查。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人才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办法,做好全区人才资源统计工作。
(五)执行国家统计标准。依法审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
(六)统一搜集、整理、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负责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分析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开展社会经济发展综合评价和社情民意调查工作。
(八)建立健全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指导和协调各镇(乡)、街道、区级各部门的统计信息计算机网络建设和数据库建设。
(九)负责统计执法监督。建立和完善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体系。建立健全统计
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管理全区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查处
统计违法行为。
(十)组织指导全区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培训。开展统计工作和统计科学的区外交流与合作。配合做好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审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负责文秘、信息、宣传、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财务、固定资产采购管理、信息化建设、节能减排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党群、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宣传教育、队伍建设、调配任免、考核奖惩、职称评聘、工资福利、离退休管理、出国(境)管理等工作。负责本级及所属单位国有资产、预决算和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内部审计工作。
牵头组织实施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指导统计队伍建设。组织指导教育培训工作,配合做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审工作。牵头组织统计舆情监测工作。开展统计工作和统计科学的区外交流与合作。指导统计学会相关工作。
综合统计科
承担全区经济社会运行状况的统计分析工作。编写统计公报,编辑统计资料。承担统计宣传工作,负责处理社会公众统计信息咨询。开展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综合监测评价工作。组织协调统计信息共享。负责重点开发园区、特色小镇等区域重点平台综合统计工作。负责社会、文化及妇女儿童发展等统计监测工作。指导统计科研和社情民意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农林牧渔业统计调查,进行统计分析。组织实施县、乡、村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工作。负责农业普查业务工作。建立数据质量全流程管控体系,组织开展数据质量核查,配合做好统计执法检查。组织指导本专业统计基础工作。
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承担全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工作,监督管理各镇(乡)、街道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开展派生产业经济核算。牵头协调建立各专业统计
数据质量管控体系,组织开展数据质量核查。贯彻实施国家、省市统计调查制度和统计标准。组织协调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依法审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普查工作。
第二产业和能源科技统计科
组织实施全区规模以上工业、资质建筑业全面调查,进行统计分析。开展
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等重点产业经济统计监测。组织实施全区科技统计调查,负责企业研发、创新、软投入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开展主要耗能行业及重点企业能耗统计监测。配合部门开展节能降耗目标考核。建立数据质量全流程管控体系,组织开展数据质量核查,配合做好统计执法检查。组织指导本专业统计基础工作。
第三产业统计科
组织实施全区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贸易、住宿餐饮业及其他服务业和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等统计调查,进行统计分析。实施全区新动能、新产业、新业态等新经济统计监测,进行统计分析。建立数据质量全流程管控体系,组织开展数据质量核查,配合做好统计执法检查。组织指导本专业统计基础工作。指导名录库工作。
投资和社会统计科(法规科)
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业统计调查,进行统计分析。对全区重大建设项目和工程进度进行跟踪监测。组织实施全区社会、人口、劳动就业、劳动工资和人才资源统计调查,进行统计分析。负责群众安全感调查和人口普查业务工作。建立数据质量全流程管控体系,组织开展数据质量核查,配合做好统计执法检查。组织指导本专业统计基础工作。
组织起草全区统计执法工作要点,承担统计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统计行政复议、应诉等相关工作。建立实施统计信用制度。依法查处
统计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统计普法宣传。
社会经济调查中心
组织实施全区人口、劳动就业、城乡住户、“平安浙江”建设群众安全感等统计调查;承担自行建立的统计调查制度和规定的经常性调查,以及社会经济活动中热点、难点问题的临时性调查和社情民意调查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并进行统计分析。
现任领导
王数:局长
工作分工:主持局行政工作。联系统计学会。
陈亮:党组书记
工作分工:主持局党组工作。分管办公室。
竺青: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协助局长负责工业、能源、科技统计、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劳动力调查、名录库及大型普查、社情民意调查、物资采购等工作。协助书记负责党建、党风廉政、组织人事等工作。分管第二产业和能源科技统计科、社会经济调查中心、普查中心。
戴飞挺:总统计师
工作分工:协助局长负责综合、核算、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统计、农业统计、服务业统计、社会统计、统计法制、信息公开、财务、工程项目建设等工作。分管综合统计科、第三产业统计科、投资和社会统计科(法规科)、统计数据管理中心。
周琳: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协助分管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统计、大型普查等工作,协助负责社会统计、统计法制等工作。协助分管投资和社会统计科(法规科)、普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