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镇海区教育局是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现任领导董国军。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全区教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推进教育系统依法治教,负责全区教育行政执法工作。
(二)负责全区教育的统筹规划,承担教育改革与发展重大问题调研、政策研究,拟订全区教育改革和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指导、督促和检查全区学校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等工作以及全区教育系统履行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配合区委统战部做好学校统战工作。负责下属单位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
(四)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负责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教育系统下属单位落实安全责任。
(五)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使用管理办法,指导下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并监督使用情况。负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指导教育系统国有资产管理。
(六)负责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七)负责全区学前教育和终身教育业务指导,负责特殊教育和民办教育等工作。制定职业教育的教学基本要求和基本文件,指导职业教育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统筹继续教育体系建设。
(八)指导学校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家庭教育管理工作。
(九)指导全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负责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干部队伍和师德师风建设,负责组织落实教育系统国家和省、市、区人才计划(工程)。参与制定学校编制、岗位、工资等人事制度改革政策,组织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聘任工作。
(十)负责全区学籍学历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教育考试招生工作,指导镇(街道)学前教育招生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教育的国内国际交流与合作,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交流合作,协助做好汉语言国际推广工作。
(十二)依法组织实施教育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负责对镇(街道)及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评估。指导、协调镇(街道)及区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
(十三)牵头全区语言文字工作,拟订语言文字有关管理政策,协调监督和检查全区语言文字的规范应用工作。
(十四)牵头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以“证照情况、教师资格、教学情况、消防情况”等为重点的管理工作。负责对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文化教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及消防、车辆安全隐患等进行清理和整顿。检查并处置不规范办学、违反教育规律行为,建立校外培训机构诚信办学制度。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科、行政许可科牌子)
综合协调机关行政事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办文秘、宣传、信息、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建议提案办理、后勤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负责领导批示件督办。负责教育服务窗口工作。牵头各内设机构行政执法、行政许可事项。负责处理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的日常事务。
二、组织人事科
负责教育系统的党建、党风廉政及
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学校的党组织建设。负责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名优教师等教师队伍管理和建设。负责全区教师招聘,调配、职称评聘、师干训、教师资格注册认定等工作。负责学校绩效工资、机构编制、考核奖惩等人事工作。负责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教育对口支援和统战工作。
三、教育一科(挂招生考试办公室牌子)
综合管理全区普通中小学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负责普通中小学事业计划的编制、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负责高考、学考、成人高考、自考、中考等工作。指导普通中小学课程、课堂、评价等教学改革,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体育教育、艺术教育与国(人)防教育工作,组织中小学生体育艺术科技竞赛及展示活动。负责中小学的德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家庭教育和班主任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中小学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承担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工作。
四、教育二科(挂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牌子)
负责全区学前教育保教业务指导和课程改革,管理、指导和协调
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社区教育,指导职工教育、农民教育等。拟订全区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社区教育的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编制和招生工作。牵头做好社会力量办学的审批和指导管理工作。
五、计划财务科(挂会计核算中心、教育服务中心牌子)
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与管理办法,贯彻落实财务制度及财经纪律,负责教育经费统计及教育事业统计,负责部门预决算编制,指导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教育收费管理,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组织拟订镇海区中小学布局规划,指导学校基建管理和后勤管理。负责教育基金会、蛟川教育投资公司、校办企业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
六、安全管理科
负责组织、协调区有关部门及局相关科室做好全区下属单位的综合治理、维护稳定等安全管理工作和卫生管理工作,拟订落实全区教育系统安全、卫生工作目标、年度计划及工作措施,组织、指导下属单位做好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负责做好对下属单位的安全、卫生工作督查、考核工作。
七、督导科
对区有关部门、镇(街道)依法履行教育职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组织实施对全区各类教育办学情况的督导检查和评估。承担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向区政府和上级教育督导部门报告教育督导工作,向教育行政部门反馈督导工作情况。负责对下属单位的视导工作。
现任领导
局长:董国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