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6月,根据国务院国发(1995)17号文的精神,本公司对
非经营性资产进行了分离。分离后,本公司更名为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领取了注册号为3302001001567的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
1997年3月31日和4月10日,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发字(1997)第72号文、第73号文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上证上字(1997)012号文批准,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境内上市内资股(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经营范围包括高新技术产品投资开发,能源、交通、通讯项目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经营;实业项目投资;化工原料及产品、机电设备、金属材料及制品、建材的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技术咨询。以下均限分支机构经营:环保设备、仪器仪表、普通机械、电器产品的开发、制造、安装、维修;环保工程建设;住宿;食品经营:餐饮服务;打字复印;出版物批发、零售;卷烟、雪茄烟零售;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工程建筑;汽车销售;境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机动车维修、汽车租赁;保险代理;二手车经销;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室内娱乐活动;第二类医疗器械零售;健身服务、棋牌服务、会务服务、物业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