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公安局为
宁海县人民政府职能部门,位于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1号。
主要职责
(一)部署、指导、监督、组织全县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研判形势,研究提出对策措施。组织、指导110接处警和公安情报信息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县反恐怖工作。
(三)组织对危害国内安全案件的侦查,反邪教方面的治安管控、情报分析、打击处置,对境内外敌对势力、邪教组织、黑社会组织的侦控和基础调查工作。
(四)负责经济、刑事犯罪等侦查工作。
(五)负责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籍、流动人口、居民身份证、危险物品、特种行业;组织、协调对重特大治安事件和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组织、指挥处突防暴工作。
(六)按照权限,组织实施中国公民因私出入境管理、港澳台居民回我县定居管理。承担外国人来华旅行、留学、工作、停留居留和永久居留有关事宜的管理。开展国籍管理、移民管理、难民管理和非法移民遣返有关工作。
(七)负责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工作;组织实施对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县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指导、组织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负责全县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九)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指导与监督计算机信息系统及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工作;组织网络监控、网络技术侦察和网络犯罪侦查。
(十)负责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对看守所、拘役所、拘留所、监察留置专区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规划和实施全县公安法制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执法活动。
(十二)组织、协调、指导全县禁毒缉毒工作。
(十三)组织、协调、指导全县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的安全保卫工作。按规定权限分工,组织实施对来宁海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工作,负责全县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和技术侦察配侦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通信勤务保障工作。负责公安大数据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县社会公共公安技术防范的行业管理。
(十五)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监督;维护民警执法权益工作。
(十六)指导铁路、森林等公安机构的业务工作。
(十七)承担县犬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八)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十九)职能转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提升推广枫桥警务模式,构建情报引领、科技支撑的立体化精准化基层基础新生态,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以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龙头推进重点治理,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化公安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继续推进简政放权,加大警种之间的业务协同,着力推进公安服务高效办、就近办、一网办、一证办,进一步提升公安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大力推动公安工作数字化转型,深化“云上公安、智能防控”大数据战略,提高预警、预测、预防水平,切实提高社会安全感和满意度。
现任领导
局长:俞其
综合管理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县公安局内设5个综合管理机构。
(一)政治处
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和公安队伍组织人事、工资福利、警衔和民警教育培训、宣传、考核、奖惩等工作。
(二)后勤科
负责财务装备、警务保障和后勤服务工作。
(三)法制科
负责公安法制、执法信访方面的工作。
(四)行政监察室(挂审计室牌子)
负责民警的纪律教育、检查监督及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全局财务审计监督工作。
(五)警务督察队(与行政监察室合署办公)
负责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的贯彻实施和警察内纪工作;监督全局各部门及民警执法活动,督察本县公安机关及民警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各种情况。
执法勤务机构
县公安局设11个执法勤务机构,其中1个为副局(科)级执法勤务机构,10个为正股级执法勤务机构。
(一)指挥中心
负责掌握全县公安工作情况,负责接报警和指挥处警机要工作;负责文秘、保密、统计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情报信息及信息收集、汇总、研判。下设:
110接处警中心 负责接受报警,及时汇总上报各种重大治安情况;传达局机关各种指令,发现重大情况及时向局领导、上级公安机关汇报并指挥协调各警种参战。
调研室 负责综合分析敌社情动态,协调处理局机关有关事务,起草和审核重要文件、会议报告;负责公安业务数据统计和督查、文秘、保密、档案管理等工作;
情报信息中心 负责掌握情报及信息收集、汇总、研判,负责全县情报信息考核。
(二)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挂出入境管理科牌子)
负责国内安全保卫、反邪教等工作;负责对维权活动、非政府组织进行调查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维护国家安全工作;负责出入境管理工作。下设:
综合室 负责文秘、收发、统计、档案等工作,搜集研判并及时上报各类情报信息,参与对派出所基础工作的考核,完成局机关和大队交办的其他工作。
情报中队 负责搜集境内外敌对分子渗透和各种反动邪教、非法组织活动情况,以及各类群体性事件情报信息;加强对政治重口、政治阵地的控制,做好列管对象的帮教转化工作;负责物建、管理、使用特情,深入开展敌社情基础调查,协助侦查各类政治性案件。
侦察中队 负责对邪教组织和反动会道门渗透复辟活动案件进行侦控;及时调查侦破危害国家安全的各类案件;加强对政治危险分子的侦察控制,防止铤而走险;搜集研判与专案有关的各类信息,为及时侦破案件提供情报,增强侦察政治案件的能力。
外事中队 负责审核办理公民因私出国(境)材料,协助做好公安外管工作,加强对“三资”企业、涉外单位中非法活动和可疑人员的侦控,及时做好境外常住人口的管理;做好外事管理工作情况各类材料的撰写、汇总和上报工作;完成局机关和大队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三)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负责掌握、分析、统计、上报全县经济犯罪情报;负责金融、商贸、财税、工商及知识产权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负责妨害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的犯罪案件;负责县公安局驻县级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公安联络室的联络、协调、配合工作;负责经济犯罪案件的外协工作。下设:
综合室 负责文秘、统计、情报、收发、档案、接待、后勤保障、财物保管、车辆管理等工作。负责经济案件的受理、协查、审核和政策、法律、法规咨询工作。
侦查一中队 负责对侵犯知识产权、妨害企业(公司)管理秩序、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和部分侵犯财产案件的侦查。负责县公安局驻工商、质监、烟草、盐务等部门公安联络室的联络、协调工作。
侦查二中队 负责对破坏金融秩序、金融诈骗及走私假币案件的侦查,负责县公安局驻有关金融单位公安联络室的联络、协调工作;
侦查三中队 主要负责对危害税收征管案件的侦查,负责县公安局驻国税、地税、审计等部门公安联络室的联络、协调工作。
(四)治安大队
负责治安行政管理、户政管理等工作;负责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负责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的管理;负责枪支爆炸物品的管理;依法查禁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违法活动;指导查处治安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负责突发群体性事件处置指导等工作;依法对全县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对社会公共安全产品行业和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实施监督。下设:
综合室 具体承担协调大队内部管理工作、宣传报道、汇总大队内设各队室政治业务工作,负责大队办文办会、内部考核和后勤保障服务等事务。
维稳与公共秩序中队 负责全县不稳定因素掌握、分析、研判工作。研究、协调、指导各派出所开展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并按要求开展专案经营活动。研究指导群众聚集场所的治安管理工作,牵头组织治安乱点的整治,协调与其他单位共同管理社会公共秩序。负责审批、指导、组织协调各种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及警卫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重大疫情、自然灾害事故的后续处置工作。
基础与防控中队 负责户籍管理、社区和农村警务室建设、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建设等基层基础工作。指导全县暂住人口、旅馆业、印章业等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和维护。指导各派出所做好治安防控体系和群防群治组织建设。研究、指导侯问室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对各派出所基层基础业务开展检查考核。
治安行动中队 负责查禁、指导、协调全县涉黄涉赌涉恶案件,协同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协助刑侦部门开展“打黑除恶”工作。查处应由本大队管辖的阻碍各派出所依法执行职务、扰乱各派出所秩序等治安行政案件。侦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重大安全事故、非法行医、非法占用农用地等治安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研究、指导全县疑难复杂治安案件和治安类刑事案件的侦办。办理领导交办的事项。
危管保卫中队 负责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各派出所开展“创安”工作。指导金融单位抓好规范化建设,负责金融单位营业场所、金库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判定及验收。指导全县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剧毒物品、枪支弹药等安全监管和管制刀具、淫秽物品的鉴定工作。负责经文保业务信息系统、民爆物品管理信息系统、枪支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工作。负责全县保安工作,对保安服务市场进行专项整治,净化市场环境,强化监督管理,提高全县保安服务业规范化、法制化水平。负责完成征兵政审工作。
(五)刑事侦查大队(挂禁毒大队和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负责刑事侦查、反恐怖工作;负责情报资料、特情、刑嫌调控及“六类案件”、系列性案件、有组织犯罪案件、疑难案件的侦破、审讯、报捕。负责分析掌握全县禁毒工作情况,侦查毒品违法犯罪案件,开展毒品整治,创建无毒社区等工作。下设:
综合室 负责收集汇总全县刑事侦查工作情况,做好上传下达和各类文件的起草、收发工作,以及大队的日常事务管理和刑侦考核工作;负责刑侦部门刑事案件的统计工作。
重案中队 负责对全县范围杀人案件和“六类案件”的侦破;指导协调全县范围跨区域、影响大的系列性案件及其它重恶性案件的侦破,以及指导各派出所刑侦业务建设。
技术中队 负责勘查杀人案件、“六类案件”、无名尸体案件、重伤以上抢劫案件等重特大案件现场,负责跃龙、桃源、梅林、桥头胡等街道现场统勘工作;做好法医物证检验工作。指导协调勘查跨区域、影响大的系列性案件现场,分析串并案;帮助各派出所解决现场勘查及痕迹物证处理上的疑难问题。
情报中队 负责建立利用尖子特情,强化刑嫌调控,掌握犯罪动态情报;建立、管理、使用刑事特情,全面开展刑嫌调控;加强对全县范围的特种行业的阵地控制;协助外地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工作。负责对全县重大系列性案件的经营侦查。
有组织犯罪侦查中队 负责对全县范围重大涉黑涉恶、有组织犯罪案件的侦破工作;指导、协调全县范围涉黑涉恶、有组织犯罪案件的侦破工作;做好涉黑涉恶案件相关数据的统计、整理、上传下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预审办案中队 负责重特大、系列性等疑难案件的预审深挖;加强对全县刑事案件办理的审核审查;指导各辖区中队预审办案。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交通警察大队(副局级)
负责全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研究制订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政策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对策;负责交通勤务、线路警卫;负责道路标志线的设置和维修保养;负责交通机动车辆安全检测、非机动车管理和车牌证、驾驶证件的核发与管理;负责交通事故处理和交通安全宣教工作。下设:
综合室 负责收集汇总各下属队所工作情况,做好上传下达和各类文件的起草、收发工作及大队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政工监察室 负责本大队民警队伍的教育、管理、考核、奖惩等组织、人事工作,监督各下属队所民警的执法活动,抓好内务纪律和队伍正规化建设。
事故处理中队 负责交通事故处理和交通安全宣教工作。
车辆管理所 负责检验车辆、申领机动车驾驶执照人员考试、核发牌证,负责车辆和驾驶员的审验、考核和管理等工作;负责非机动车辆牌证的核发、失窃招领以及对非机动车交通秩序的管理。
秩序管理中队 负责全县交通秩序管理工作的方案制订、勤务安排、交通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和交通违法处罚窗口日常工作。
各辖区中队(城区、桃源、岔路、西店、力洋、桥头胡、长街、黄坛、越溪、梅林等交警中队) 负责本辖区公路范围内治安管理、侦查破案、交通安全管理的统一执法工作。
(七)巡特警大队
负责重点区域防控工作、巡逻、防暴、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处置各类突发性事件、110接处警工作以及各项重大活动的警卫、保卫工作。下设:
综合室 负责收集汇总各下属部门工作情况,做好上传下达和各类文件的起草、收发工作及大队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政工监察室 负责本大队民警队伍的教育、管理、考核、奖惩等组织、人事工作,监督各下属部门民警的执法活动,抓好内务纪律和队伍正规化建设。
巡逻中队 负责划定警区的治安巡逻,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接受报警、处警,参加抢险救灾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置。
防暴中队 负责反恐防暴和全县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参加各项重大活动的警卫、保卫工作。
案件查处中队 负责查处各类治安行政案件及一般刑事案件查处工作。
(八)公共网络监察大队(挂信息通讯科牌子)
负责公共网络安全监察、网络巡逻、网络案件侦察、管理维护全局计算机、局域网和有无线电通讯工作;对计算机通讯开展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负责管理视频动态监控系统,全面落实科技强警战略。
(九)宁海县看守所(宁海县拘役所)
负责对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和一年以下短刑罪犯的羁押、监管、教育、管理。下设:
综合室 负责文秘、统计、收发、档案、接待、后勤保障等综合内勤工作,以及警械、武器保管;
狱侦中队 负责开展狱内侦查破案,主动从在押人员中获取犯罪线索,深挖犯罪,挤清余案,并及时将获取的各种线索传递给各办案单位,积极参与各类线索的查证工作,充分发挥看守所“犯罪信息库”的作用。
管教一中队 负责对未决犯的管理教育,对每个新入监犯罪嫌疑人进行入监教育,建立完整资料档案,做好法制宣传和教育转化工作,严密监室内的安全管理。负责对重、死刑犯从关押到交付执行期间的教育管理,督促公、检、法等司法机关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办理各类刑事案件。
管教二中队 职责与管教一中队相同。
管教三中队 负责留所服刑罪犯的教育管理,有针对性地做好犯人的教育学习和思想转化工作;组织犯人进行生产劳动,保证生产安全,达到改造的目的;结合每个犯人的表现进行考核,督促犯人严格执行一日生活制度化,保证每个犯人的刑事处罚安全执行完毕。
(十)宁海县拘留所
负责对治安、司法拘留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具体承担对每个治安拘留和司法拘留人员建立资料档案,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管理,落实各项管教措施;根据具体情况适量组织拘留人员进行生产劳动,保证每个在押的拘留人员顺利执行。
派出机构
(一)跃龙派出所
负责跃龙街道区域的安全防范、治安管理、一般刑事案件、基层基础和接处警工作。下设综合室、政工监察室、治安中队、刑侦中队、社区中队。
(二)桃源派出所
负责桃源街道区域的安全防范、治安管理、一般刑事案件、基层基础和接处警工作。下设综合室、治安中队、刑侦中队。
(三)其他派出所14个,即黄坛、岔路、前童、桑洲、越溪、茶院、力洋、胡陈、长街、桥头胡、梅林、大佳何、西店、深甽派出所。
(四)一市、明港、双峰、强蛟4个派出所暂保留建制。
所获荣誉
2021年6月,宁海县公安局行动侦查大队党支部被确定为“宁波市先进基层党组织”拟表彰对象。
2022年12月,宁海县公安局岔路派出所被评为浙江省优秀公安基层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