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宁阳县工商局
宁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宣传、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工商行政管理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主要职责
(一)
(二)主管全县工商企业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个人的登记注册工作,依法确认其企业法人资格或合法经营地位,监督管理其生产经营活动,保护其合法权益。
(三)依法监督管理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规范其经营行为,监督管理其生产经营活动,保护其合法权益,引导其健康发展。
(四)依法监督管理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参与监督管理生产要素市场和期货市场。保护合法交易,取缔非法交易,维护市场秩序。
(五)依法对全县注册商标进行统一管理,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对商标印制和商标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六)办理广告经营单位的审核登记,查处广告经营和广告宣传中的违法违章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
(七)依法监督检查经济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查处利用经济合同危害国家、社会与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
(八)依法监督、检查市场主体的交易活动,查处垄断等不正当竞争、侵害消费者权益和其他市场交易违法违章行为,依法组织开展全县市场监督与行政执法活动。
(九)承担县委县政府和安庆市工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不断加强干部职工队伍的思想作风、业务和组织建设,认真履行职责,坚持依法行政,积极维护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促进多种经济成分的共同发展,维护良好的经济秩序,营造优越的经济发展环境,为枞阳县的经济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局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局内外工作关系;负责有关文件起草和文书档案、安全保密、宣传、信访、机要、信息、统计和会议组织工作;承担和指导有关调研工作;制定机关工作制度;负责财务、装备、审计、国有资产管理和基建等工作。
2、人事教育股
负责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的教育培训、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离退休人员服务与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派出)单位的党、群工作。
3、政策法规股
研究起草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工商行政执法监督和听证工作,承担应诉和赔偿工作;组织法制宣传。
4、市场规范管理股(合同监督管理股)
研究拟定规范市场秩序的具体措施、办法;依法管理和规范各类市场经营秩序;指导市场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管拍卖行为;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诚信活动。
5、企业注册股
管理企业注册,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管辖范围内的企业和其他经营单位的证照,并对其进行监管。
6、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
负责监督管理商标使用;查处商标使用违法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开展驰名商标和省著名商标认证和保护。监督管理各类广告活动,依法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引导广告业的发展;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协会的工作。
7、个体私营经济监督股
研究拟定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管理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的登记注册工作;监管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引导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指导个体劳动者协会和私营企业协会工作。
8、监察室
负责本局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并领导所属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
地图信息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1-12-24 12:55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