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垄镇,隶属于
四川省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小金县,地处
小金县西部,东与
新桥乡相交,南与
窝底乡相连,北与
金川县交界,西与
甘孜藏族自治州丹巴县毗邻,行政区域面积220.7平方千米。(两个合并乡面积和)截至2019年末,宅垄镇户籍人口为5398人。(两个乡合并户籍人口和)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宅垄镇常住人口为3688人。
建置沿革
原宅垄乡
清乾隆时期,兴兵金川,设宅雍屯,辖今宅垄、新格,属美诺直属厅四屯。
1953年,置宅垄乡。
1954年,析置新格乡。
1959年,与新格乡合并为新宅公社。
1962年,分为宅垄、新格2公社,新之波罗、日落2大队划归宅垄,宅垄元营、蕊峰大队划归新格。
1966年,更名新民公社。
1978年,改为宅垄乡。
原新格乡
清乾隆时期,设宅雍屯,属美诺直属厅。
1949年,设宅垄屯。
1953年,设宅垄屯乡。
1954年,析置新格乡。
1959年,宅垄、新格2乡合并为新宅公社。
1962年,分为新格、宅垄2公社,新格公社波罗、日落划归宅垄公社,宅垄公社蕊峰、元营划归新格公社。
1978年,公社改新格乡。
撤并后
2019年12月,撤销新格乡、宅垄乡,设立宅垄镇,以原新格乡和原宅垄乡所属行政区域为宅垄镇的行政区域。
行政区划
截至2019年10月,原宅垄乡辖6个行政村:马尔村、四明村、四农村、鸡心村、波罗村、日落村;原新格乡辖6个行政村:元营村、蕊丰村、千家村、马鞍村、大沟村、沉水村。
截至2020年6月,宅垄镇辖8个行政村:马尔村、四明村、四农村、波罗村、元营村、蕊丰村、日落沟村、沉水沟村,镇人民政府驻元营街20号。
地理环境
宅垄镇地处
小金县西部,东与
新桥乡相交,南与
窝底乡相连,北与
金川县交界,西与
甘孜藏族自治州丹巴县毗邻,行政区域面积220.7平方千米。(两个合并乡面积和)
人口
截至2019年末,原宅垄乡户籍人口为2746人。
截至2019年末,原新格乡户籍人口为2652人。
截至2019年末,宅垄镇户籍人口为5398人。(两个乡合并户籍人口和)
根据小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显示: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宅垄镇常住人口为3688人。
经济
2011年,原宅垄乡农民人均纯收入2276元。原新格乡农民人均纯收入3580.2元。
2019年,原宅垄乡有工业企业4个。原新格乡有工业企业1个。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2011年末,原宅垄乡有中心小学校1所,在校生300多人,专任教师22人。
2011年末,原新格乡有小学1所,在校生246人,其中学前班在校生40人,专任教师19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
文化事业
2010年末,原宅垄乡有乡文化站1个,村级文化活动中心6个,各类农村书屋6个。
2011年末,原新格乡有乡文化站1个,村级文化活动中心6个;各类图书室7个,藏书1万余册。
医疗卫生
2011年末,原宅垄乡有乡卫生院1个,村卫生站6个,专业卫生人员6人。
2011年末,原新格乡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7个;病床3张,固定资产总值50万元。专业卫生人员2人。2011年,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3200人次。体育2011年末,学校体育场1个。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员占常住人口的3%。
社会保障
2011年,原宅垄乡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468户,人数569人,支出37.6万元,月人均55元;供养农村五保15人,支出2.7万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58人。年末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1188人。
2011年,原新格乡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475户,人数529人;供养农村五保35人,支出3.2万元。年末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1212人,参合率93.2%。
交通
宅垄镇有303省道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