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科技发展政策措施。拟订全市科技创新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实施科技创新基地建设,推进国家、省(重点)实验室建设。推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五)负责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相关工作。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
(七)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九)负责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现任领导
局长 :鲁长江
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存磊
党组成员、副局长:刘 霏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姚 翔
党组成员、副局长:鲁长江
二级调研员:王宏平
四级调研员:方 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