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粮食局经2002年
机构改革后,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宜政办发[2002]52号文件对安庆市粮食局机关职能作了界定,结合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粮食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能不断调整加强。
主要职责
现将安庆市粮食局行政职能公开如下:
安庆市粮食局按照转变职能、理顺关系、精兵简政、提高效率、规范行政的目的,市粮食局负责安庆市全社会粮食流通管理,按照政企分开的要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逐步与粮食
企业脱钩,不参与粮食经营,不干预粮食企业自主经营。其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关于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市粮食流通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
二、研究拟定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和粮食流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方案;研究并提出市、县两级粮食储备的适当规模、总体布局、收储计划和动用建议;协助搞好国家和省级储备粮管理。
三、负责《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安徽省粮食收购资格管理办法》等粮食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实施和行政执法;负责行政管辖范围内粮食收购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年审。
四、组织协调粮食产销区余缺调剂。
五、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协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市场;指导全行业的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负责行业统计工作;指导国有粮食企业的改革和结构调整。
六、编制全市粮食仓储设施、设备建设规划,监督执行全市粮食储备管理的技术规范;监督检查全市储粮的库存、质量和安全;配合有关部门检查落实市场粮食质量标准和检测制度。
七、保障军队粮食供给,办调和帮助解决灾区、库区移民、缺粮贫困地区和重点建设项目的粮食供应。
八、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市粮食局设7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文档、政务公开、信息、保密、信访工作;负责会议组织安排和综合性文稿起草;负责安全、行政事务管理和领导交办的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指导全市粮食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粮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协助县(市)党委管理县(市)粮食局负责人;协同有关部门指导直属单位劳动用工及社会保障工作。
(三)财务科。
负责政策性粮油各项补贴的拨付、清算和使用监督;拟订市级储备粮油的财务、会计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编制汇总财务会计报表,定期审核资产、负债和损益;承担部门预算和有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推动全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
(四)调控管理科。
拟订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发展规划;编制市、县两级地方粮油储备计划,并负责督促落实和监管,协管属地省级粮油储备;指导全市粮油购销经营工作,组织协调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任务的落实;组织协调产销区粮食余缺调剂及灾区、库区和贫困山区等缺粮地区的粮食供应,保障军粮及政策性粮油供应;负责全市粮油信息工作,建立和完善粮油市场价格信息预警系统;负责协同有关部门管理粮油市场以及粮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全社会粮食统计工作;负责粮食收购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工作 ;指导协调市直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经营与管理。
(五)仓储科。
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流通及仓储设施的建设规划,拟订有关制度、办法并监督执行;对全市粮食仓储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粮食储存等技术规范,指导全市安全储粮和科学保粮工作;负责市级储备粮的库存管理和质量安全;协同有关部门监督粮油质量标准的执行,指导全市粮油质量检验检测工作;承办粮食流通仓储设施投资有关工作;负责全市粮食行业仓储设施统计报表汇总编报。
(六)法规和行业管理科。
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市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战略的建议;承担全市粮食行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工作;围绕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产业发展展开调研,提出政策建议;配合相关科室起草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市粮油流通的行业管理,拟订全市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推动粮食产业化发展和粮食行业的技术改造,促进粮食行业的技术进步;指导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承办市粮食行业协会的日常工作。
(七)监督检查科。
负责监督检查有关粮食流通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地方储备粮计划和技术规范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粮食经营者购销活动、粮食质量、粮食仓储设施等;负责对粮食收购企业收购资格和粮食统计制度执行情况检查;依法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指导和监督辖县(市)、区粮食行政执法工作。
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务工作。
纪检组(监察室)以及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设置按相关章程和有关文件规定设立并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