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郡,
南朝刘宋升明二年(478年)分原魏兴郡安康县及原晋昌郡宁都县立,属梁州,领二县。安康县,二汉时曰安阳县,属汉中郡,汉末省。魏复立,属魏兴郡。
晋武帝太康元年(280年)更名为安康。宁都县,因置蜀郡流民,属晋昌郡,升明二年省,立新兴郡。南齐沿袭,西魏置东梁州,寻改金州。南梁萧詧(555-562年在位)改属直州。
隋开皇三年(583年)郡废,
大业初(605年)州废,县改曰安康,属西城郡。
武德元年(618年),改隋西城郡为金州,治西城,领洵阳、石泉、安康等县。又置西安州,立宁都、广德二县隶西安州,又改西安州为直州。三年,金州置总管府,管金、井、直、洵、洋、南丰、均、渐、迁、房、重、顺十二州。贞观元年(627年),废直州,宁都、广德省入安康。天宝元年(742年),改金州为安康郡。至德二年二月,改为汉南郡。乾元元年,复为金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