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参公管理的
安徽省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是全省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
历史沿革
1952年9月,安徽省合作总社成立;
1954年9月,改名为安徽省供销合作社;
1983年,安徽省供销合作社由行政单位改为经济组织,并更名为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名称沿用至今。
主要职责
( 一 )宣传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全国总社各项决策部署,研究制订全省供销合作社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的改革与发展;
(二)承担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全国总社委托的任务,按照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及其他大宗农副产品的储备进行组织和管理;承担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的公共服务;
(三)向全国总社和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供销合作社和农民社员的意见和诉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四)指导全省供销合作社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努力形成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
(五)指导成员社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协调成员社之间的关系,增强联合社服务功能,完善基层社管理制度,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和消费、金融、土地托管等新型合作经济组织以及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参与乡村治理,密切同农民的联系;
(六)指导供销合作社开展联合合作,增强服务功能,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更好履行为农服务职责;
(七)指导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文化建设,提供信息服务,开展教育培训;
(八)监督、管理和运营本级社有资产,建立健全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探索建立管理者和经营者与绩效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依法履行出资人、资产管理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
(九)对有关行业的社会团体,履行业务主管单位职责;
(十)代表本区域供销合作社参加上级社的活动,组织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一)承办省委、省政府和全国总社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办公室
一、协助省社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安排省社领导有关活动,协调省社内外工作关系。
二、负责省社重要会议活动组织和决定事项落实。
三、负责拟定省社重要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
四、负责省社公文管理、督查督办、文秘材料、机要保密、档案管理等工作。
五、负责省社新闻宣传,社务信息、政务公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系统社务信息工作。
六、负责省社应急、信访、综治、安保、值班等工作。
七、负责省社办公用房、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办公环境、节能减排、车辆、餐厅等后勤管理保障工作。
八、负责监事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承担省社法制工作及指导全省系统法制宣传等工作。
十、完成省社交办的其他工作。
合作经济指导处
一、贯彻农村经济和合作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指导全省系统深化综合改革,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
二、指导全省系统基层组织体系建设。
三、指导全省系统助力乡村振兴,牵头做好定点帮扶工作。
四、指导全省系统开展土地托管、统防统治、科技兴农等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
五、指导全省系统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负责全省系统茶叶行业协会的业务指导,负责主办安徽国际茶产业博览会,组织全省系统参加各类农产品博览会和展销会。
六、指导全省系统开展农村合作金融业务,开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
七、指导全省系统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督查省社直属企事业安全工作。
八、负责全省系统综合业绩考核工作。
九、指导全省系统质量管理、标准化体系建设、品牌建设、供销社标识使用宣传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十、完成省社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业务处
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化肥、农药、棉花等重要政策,指导全省系统行业和社有企业综合管理。
二、研究编制全省系统经济发展规划,指导全省系统经济运行,负责综合统计和经济分析工作。
三、负责全省系统“新网工程”项目建设,推动系统产业发展。
四、指导全省系统冷链物流体系、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现代流通网络建设,指导推进全省系统农村电子商务工作和消费帮扶工作。
五、负责全省系统农资流通、农产品流通、再生资源回收、冷链物流、烟花爆竹、棉花等行业协会的业务指导工作。
六、指导全省系统食品安全管理和农村食品安全整治工作。
七、参与全省系统农资打假、市场价格调控、化肥储备监督管理、环保督察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
八、负责协调涉外经济工作。
九、完成省社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会计处
一、组织实施党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和税务信贷法律法规。
二、指导全省系统财务会计工作,负责全省系统会计报表汇总和财务分析工作。
三、指导全省系统社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省社社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社有资产收益预决算、核算和管理。
四、承担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五、负责省社本级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省社财政预、决算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省社本级日常经费报销、核算工作。
六、指导直属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七、完成省社交办的其他工作。
审计处
一、组织实施党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和税务信贷法律法规。
二、指导全省系统财务会计工作,负责全省系统会计报表汇总和财务分析工作。
三、指导全省系统社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省社社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社有资产收益预决算、核算和管理。
四、承担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五、负责省社本级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省社财政预、决算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省社本级日常经费报销、核算工作。
六、指导直属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七、完成省社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教育处
一、负责省社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工作。
二、负责省社机关干部、直属单位党组管理干部的任免、调配、监督管理、考核等工作,以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三、指导全省系统人事人才工作、负责主管社团的组织建设工作,加强直属单位干部人事工作规范化管理。
四、负责省社机关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障制度的组织实施,指导直属单位贯彻落实国家工资和养老保险政策。
五、研究提出全省系统职工教育发展规划,组织指导省社机关、直属单位及全省系统教育培训工作。
六、负责全省系统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管理,组织开展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
七、负责省社党组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工作,负责省社机关、直属单位外事工作。
八、负责安徽财贸职业学院有关教育教学、招生就业等指导与服务工作。
九、完成省社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关党委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领导直属各基层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
二、负责直属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等。
三、负责省社机关和直属单位意识形态工作。
四、负责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服务,监督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
五、负责省社机关和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好巡察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受理和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行为。
六、负责省社精神文明建设、统战,工会和群团工作。
七、负责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服务保障工作。
八、负责省社直属机关效能建设工作。
九、完成上级党组织和省社交办的其他工作。
离退休工作处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负责协调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等,负责日常服务管理工作。
三、负责离退休干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组织开展各类学习教育。
四、负责老干部活动室的管理工作,组织离退休干部开展文体活动。
五、负责组织对离退休干部的走访慰问工作,反映离退休干部的意见和需求,协调解决离退休干部的实际困难。
六、完成省社交办的其他工作。
直属单位
安徽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财贸职业学院
省社机关服务中心
现任领导
葛建荣:安徽省供销社党组副书记、监事会主任提名人选
所获荣誉
2022年3月,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印发《关于2021年度供销合作社系统统计同工种竞赛优胜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安徽省供销社荣获优胜单位一等奖。
参考资料
关于供销社.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网.2022-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