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群众艺术馆是安阳市的公益性社会文化事业机构,是国家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组成部分,是公民享受公共文化权益、进行文化艺术活动的重要场所,是市财政独立预算全额供给单位。该馆是社会文化活动的组织策划中心、培训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创作中心,是学习、传播、实践先进文化的主体力量。
安阳市群众艺术馆建于1949年6月,原名“民众教育馆”,后更名为“人民文化馆”,是本市最早成立的政府事业单位之一,1975年更名为“安阳市群众艺术馆”。2003年、2007年、2011、2015年以优异的成绩,先后四次被文化部评估定级为“国家一级群众艺术馆”。全馆占地4千余平方米,建筑面积6500平方米,现有职工38人,从事舞蹈、音乐、美术、书法、摄影、文学创作等专业技术人才达25人。内设办公室、音舞部、美影书部、培训部、创作辅导部、调研部、非遗中心、财务室等部室。馆内设有展厅、剧场、排练厅、教室、画室、舞蹈教室、健身房、创作室、琴房、音乐制作工作室等,主要承担着全市群众文化工作的组织、调研、辅导、培训和文化艺术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社会职能。2004年安阳市群众艺术馆被文化部授予“国家一级群众艺术馆”荣誉称号,成为河南省除省馆外的第一个“国家一级馆”。
多年来,安阳市群众艺术馆在市委、市政府、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
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不断深化
文化体制改革,充分发挥群众文化示范作用。结合国家法定假日、传统节庆日,组织、承办了各类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和艺术赛事千余场。荣获国家级奖项50个,荣获省级奖项10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