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设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执行的办法、方案、意见、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主要职责
2、负责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或参与调查处理建筑质量安全事故。
3、综合管理全市工程建设、县乡建设、村镇建设、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建筑业(含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勘察设计业、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对建筑业实施行业管理。
4、管理全市建设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招标投标双方的合法权利。
5、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体系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并实施监督管理。
6、参与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参与安顺市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总概算的审查、审批和竣工验收以及后评价工作;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7、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公用事业建设、工程建设抗震设防及建筑附建式人防工程建设工作。
8、综合管理全市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以及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核发工程建设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拟定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招标投标代理机构等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规章并监督实施。
9、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报建,招标投标管理程序的执行,监督、查处规避招标、违法承包等违法违规行为。
10、按市总体规划,协同有关部门严格执行用地报批制度,并参与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工作。
11、负责勘察设计、建筑施工、抗震设防、工程测量、建筑安装、工程监理、装饰装修、建筑制品及交通、水电相关类别建筑企业的资质审查、年检工作。
12、指导行业劳动工资、劳动保护、社会保险、劳动保险、劳动标准及专业技术职称审查报批工作。
13、监督、管理全市建筑材料的检测试验。
14、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办的其它事项。
地理位置
地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