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从文
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宋从文,男,汉族,1969年12月生,安徽庐江人,1992年7月参加工作,199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法学学士学位。
人物履历
1988年09月至1992年07月在华东政法学院法律专业学习;
1992年07月起先后任宣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副科级助理审判员、副科级审判员;
2001年06月起先后任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民二庭副庭长、正科级审判员、法警支队政委;
2009年02月任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
2009年08月任宣城市档案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11年08月任宣城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
2013年12月兼任宣城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秘书长;
2017年09月任宣城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正县级)、党组成员(其间:2019年1月任宣城市人民检察院三级高级检察官);
2019年12月任宣城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正县级)、党组副书记、三级高级检察官;
2021年06月任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职务任免
2021年6月3日,六安市法院召开领导干部大会,宣布任命宋从文同志为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提名为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人选。
2021年6月20日,六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大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宋从文为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2022年2月12日,六安市第六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宋从文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最新修订时间:2022-02-13 08:19
目录
概述
人物履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