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敏莉,女,1966年2月出生于中国内地,毕业于
北京大学法律系并取得法学学士、硕士学位,后赴葡萄牙
科英布拉大学文学院学习葡文。此后又在
澳门大学修读法律,并参加澳门司法官培训中心培训。
人物经历
1994年至1996年,担任澳门司法参事及实习司法官;
1996年9月,担任前澳门检察官公署检察官;
1999年12月20日,担任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院检察官;
2000年3月,担任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院助理检察长;
2012年1月起,担任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法官;
2014年3月,担任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选举管理委员会主席;
2019年2月,再次担任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选举管理委员会主席;
2024年4月,再次担任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选举管理委员会主席;
2024年12月,任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院长。
职务任免
2024年4月8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刊登第58/2024号行政长官批示,行政长官根据《行政长官选举法》的相关规定,委任行政长官选举管理委员会主席及委员,包括终审法院法官宋敏莉(委员会主席)。
2024年12月2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刊登行政长官行政命令,任命宋敏莉为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院长,任期三年。自2024年12月2日起产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