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治民(1912年-1988年),河南省固始县人,1936年6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土地革命时期,历任战士、营部书记、总支书记等职,参加了长征。抗日战争及解放战争时期,历任团政治处主任、师干部科长、团政治委员、师政治部主任等职。建国后,曾任浙江省人民政府人事处长、公安部队师政治委员、军分区政治委员、浙江省军区政治部主任等职。1964年晋升为少将军衔。
人物生平
宋治民(1912年—1988年),河南省固始县人。1930年参加红军、193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县独立团特务连司务长,红25军第75师225团营部书记、代政治指导员,红15军团直属队总支书记。参加了长征。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115师通讯营政治教导员兼通讯队政治指导员,师直属队政治处组织干事,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队政治指导员,新四军第6支队3团政治处主任,新四军第4师特务团政治处主任、特务营政委、师卫生队政委、师政治部干部科科长、第11旅31团政委。解放战争时期,任华东野战军第2纵队5师政治部副主任、主任,第三野战军21军62师政治部主任。新中国成立后,任华东军区公安部队师政委,军分区政委,浙江省军区政治部副主任、主任,江苏生产建设兵团副政治委员,浙江省军区顾问。1964年晋升为少将军衔。
人物逝世
浙江省军区原顾问宋治民同志,于1988年5月15日在杭州病逝,终年76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