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波
江苏省连云港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宋波,男,汉族,1971年10月生,江苏连云港人,在职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199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4年8月参加工作。
人物履历
历任江苏省连云港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主任、人事教育处处长,江苏省连云港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江苏省连云港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新疆伊宁县委副书记(援疆),江苏省连云港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江苏省东海县委副书记(正县)、党校校长,江苏省连云港市政府副秘书长(正处),江苏省连云港市水利局局长、党组书记,一级调研员;
2005年05月,任江苏省连云港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2009年02月—2014年03月,任江苏省连云港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2016年05月,任江苏省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正处);
2019年02月,任江苏省连云港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
2021年01月,任江苏省东海县委书记;
2022年02月,任江苏省连云港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东海县委书记;
2024年03月,任江苏省连云港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2024年11月,任江苏省连云港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十四届省委候补委员,省十四次党代会代表,十三届市委委员,市十一次、十三次党代会代表,市十四届、十五届人大代表。
职务任免
2024年12月 31日,连云港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决定免去宋波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所获荣誉
2021年5月,被授予“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
最新修订时间:2025-01-01 10:13
目录
概述
人物履历
参考资料